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陈小芳)“请吹气!”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的干警发现,进入检察院除了要测体温,还要测酒精含量。按照该院的督察清单,这周检务督察小组联合驻院派驻纪检组对全院干警进行“八小时之外”管理专项督查,禁酒令的执行情况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2021年以来,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推行检务督察清单管理模式,列出计划、执行、整改三项清单,确保内部监督更具精准性、更有针对性。
该院设置“常规+X”督察清单,精准把握督察重点。“常规”即检察人员考勤纪律、会议纪律、着装规范、文明接待准则等日常督查内容;“X”则是地方党委、上级院和本院党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务督察组每月初制定计划清单,督察人员依据清单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与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引导检察人员将规矩落实到日常。
同时,该院推行“照单布置、照单执行、照单验收”的督察管理模式。督察人员在督察前细化、量化督察清单内容;督察中每到一处,逐条询问、逐一查看、详细记录。
该院更是积极落实每周督察、当天通报、限期整改工作机制。督察人员实时将督察事项的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对当天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做法、整改建议等进行及时汇总和反馈,抓好整改和完善。“三个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检务督察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有效的督察也让全院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使检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