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案件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聚焦“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问题,城北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案件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院领导、检委会、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业务管理职责,通过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该院持续压实检察长案件质量“质检员”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院领导对分管条线案件质量的直接管理,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询功能,同步案件办理进展,对分管条线在办案件和已办结案件进行系统巡查,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突出强调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头羊”作用,主动谋划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分工合理、人岗匹配、人尽其责,带领部门高质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同时,优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业务部门自评、案件管理部门组织评查等形式对已办案件进行“质检”,及时召开评查问题反馈会,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开展院领导案件质量评查3次95案,涵盖审查逮捕、一审公诉、公益诉讼、民事监督等案件类别。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讲评会,加强对自身条线业务工作的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并深挖社会治理难点痛点,今年以来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
案件管理部门发挥专门管理职责,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深入研究检察工作发展态势、规律等特点,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
在压实各管理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城北区检察院以办案期限可视化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形成繁简分流的案件办理机制,要求各业务条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按期办结案件进一步优化办案期限认领制度,案管中心分配案件后,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承办人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在两日内完成初次阅卷,根据案情确定合理的办结期限,实现难案精办、简案快办。
今年以来,城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条线平均办案时长较去年同期缩短7天,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城北区检察院还建立了案件归档前检查机制,要求案件归档前需经承办人审核、“案卷质检员”检查,每月确定两名员额检察官作为案卷质量质检员,对办结案件卷宗材料的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情况进行审核。
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在原有讨论案件范围基础上,要求将疑难复杂案件定性、类案分析、犯罪预防对策、延伸监督等事项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群策群力作用,深挖个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今年以来,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8份。
检察官联席会实行每周例会制,承办人需提前将上会案件的审查报告发送给参会的每名检察官,以确保会议质量。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率先垂范,以普通员额检察官身份参加检察官联席会,参与案件讨论。每周安排一名员额检察官分享办案心得,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延伸监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通过“案件复盘+分析指导”的方式以评带学、以学促干。
下一步,城北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实施办法》产出“生产力”,促进检察工作程序上更加规范、结果上更加准确、效果上更加优良,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本报记者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