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石文君)日前,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台《关于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细化有关商业秘密“两法衔接”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标准,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指引》对商业秘密权属的证据、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犯罪行为达到入罪标准及量刑的证据等7个部分作出规定,同时紧扣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明确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达到的证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