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头顶落瓦
辽宁新民:行政检察监督推动危楼拆除重建
本报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汪立新 国真依)“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安安心心的家!”近日,在辽宁省新民市一栋新落成的住宅楼内,居民老张一边热情地招呼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进屋,一边介绍着新房。
2024年上半年,新民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收到群众反映,辖区某小区一栋居民楼出现多处楼体开裂,楼内仍有部分群众居住,有关行政机关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接到线索后,新民市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情况。“这个楼的楼体出现开裂已经有两年时间了,有时候楼顶或墙面会有砖瓦脱落,大家从附近通过总是提心吊胆。”看到检察官在现场调查,几位群众纷纷反映情况。
检察官又走访住宅楼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情况。据了解,该栋住宅楼共有居民45户,近两年相继出现墙体开裂、承重梁开裂、钢筋裸露锈蚀等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23年12月,经专业机构检测,认定该栋住宅楼属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但由于居民与行政机关就搬迁及补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危楼改造工作进展缓慢。随后,新民市检察院将该案作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立案。
2024年2月,针对群众反映的砖瓦脱落影响居民出行安全问题,该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责任,保障居民安全居住和出行。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在住宅楼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并搭建了临时安全通道。
为解决居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补偿争议,推动危楼尽早重建,2024年3月20日,新民市检察院邀请该市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原开发商、居民代表及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经讨论,最终确定了“由原开发商在原址进行重新建设,居民按照原面积进行回迁,对装修情况逐户鉴定并补偿,重建期间对居民安置和营业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的解决方案,这场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一周后,45户居民及商户全部与政府签订回迁补偿协议。2024年3月31日,该楼开始拆除重建。同年9月末,居民拿到了新房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