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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巨丰堰重现清流润良田
时间:2025-07-10  作者:张博?杨枫?邓丽娟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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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巨丰堰,垃圾没了踪影,渠水也清澈透亮,渠面吹来的风都变得清新好闻了。”近日,面对重庆市秀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回访,当地村民欣喜地分享着巨丰堰的喜人变化。

巨丰堰,始建于清乾隆三十二年,流经秀山县清溪场街道和乌杨街道,多年来一直担负着县内1.2万亩农田的灌溉重任,是现存古代丘陵山区塘堰水利工程的珍贵样本。1987年,巨丰堰被列为秀山县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是不可多得的“活着的文物”。

2024年8月底,秀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调查走访时发现,巨丰堰正面临多重危机——从莲花塘至流秀桥村之间100余米的渠段内,水面上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甚至动物尸体,杂草肆意生长,侵占水道,严重威胁巨丰堰的灌溉功能与生态安全。

为进一步查清污染情况,检察官们沿巨丰堰渠堤徒步巡查。开裂的渠堤、漏水的渡槽、钢筋裸露锈蚀的围栏、水底沉积壅塞着的大量淤泥等,一一被检察官用相机记录下来。

“巨丰堰作为承载水利智慧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既是维系一方水土的‘绿色动脉’,更是承载巴渝农耕文明的‘活态史书’。保护巨丰堰就是保护支撑区域生存发展的水利命脉,加强针对性修缮和保护刻不容缓。”秀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4年9月5日,该院正式立案。

经过多天走访调查、查阅大量历史资料,检察官在对巨丰堰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后,发现三大症结: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部门间协作机制缺失、群众保护意识薄弱。

2024年9月10日,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巨丰堰依法全面履行监管和保护职责:全面排查整治,立即修复渠堤、渡槽,清理垃圾淤泥;强化协同监管,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深化宣传教育,普及文物保护法规,提升群众参与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班开展现场勘察,在保障农业灌溉正常用水的同时,对巨丰堰开展全线防渗处理,并组织机械设备彻底清理渠内污染物;同步启动遗产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积极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这一契机,与属地镇街、村组加强联动宣传,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为确保整改实效,检察官多次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如今,漫步在巨丰堰沿线,破损的渠堤已修缮一新,曾经垃圾遍布的水面重现粼粼波光,清澈的渠水不断滋养着下游嫩绿的农作物……

(本报记者张博 通讯员杨枫 邓丽娟)

[责任编辑: 陆青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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