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甸区僧抗大队抗击日寇的红色故事,已经搬进了村情馆专题展陈。”6月27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对僧抗大队遗址公益保护进行回头看,一起前往现场的姜堰区政协委员、区史志办办公室保管利用科科长张任说。
“僧抗队,和尚兵,一个个,如天兵……神出鬼没是神兵。”抗日战争期间,这首关于僧抗大队的民谣流传于泰县(现姜堰区)叶甸区一带。当时,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感召下,1942年春,泰县各区成立“僧抗会”(僧人抗日救国联合会),1943年11月,经中共泰县叶甸区委批准,叶甸区僧抗大队成立,队伍驻地就设在叶甸区仓场祖师庙。
据介绍,当时,为阻止日军北犯,僧抗大队拆了管王庙,用庙中的木料在河中打桩筑坝,用于拦截日寇汽艇、歼灭日军。历经战乱,大量的庙宇被毁,好在仓场祖师庙幸免于难,得以保存。2001年8月,民间集资10万余元,在管王庙原地址建了三间房,修复了管王庙一角。祖师庙则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07年5月被姜堰区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10月,姜堰区检察院走访发现,作为僧抗大队重要遗址的管王庙、祖师庙,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利用。经调查,管王庙和祖师庙内没有体现僧抗大队英勇抗日的历史史料和宣传资料,且管王庙杂物堆积。西甲直播认为,作为僧抗大队活动的重要见证,管王庙和祖师庙的现状已经不能很好地传承抗战精神。
2024年11月,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妥善保护僧抗大队遗址的基础上,全面搜集僧抗大队的历史史料和文物,进行充分展示宣传,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组建专班,实地到僧抗大队战斗过的地区及村镇,对当地老人和僧抗大队队员后人的回忆进行采编,搜集遗存的老照片、手记日记等,专题汇编整理僧抗大队抗敌斗争史料,在仓场村情馆内陈列僧抗大队史料和事迹。结合古村落活化利用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修缮祖师庙,加大红色事迹宣传,着手将僧抗大队遗址统筹开发,规划筹建僧抗大队史料馆,加大红色事迹宣传。
“红色资源不是静止的废墟,而是精神的火炬。西甲直播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抗日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有助于唤醒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张任说。
(本报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葛东升 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