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违反法律、突破底线的代价。社区矫正期间,邵某心存侥幸违规外出,最终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起初还能遵守监管规定,后来想来钱快便干起了老本行,最终‘二进宫’”……近日,河南省鹿邑县检察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县看守所,开展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沉浸式体验强化法治敬畏,助力社矫对象更好回归社会。
组建“矫·醒”巡回课堂,让法治教育“动起来”。今年初,该院与县司法局创新打造“矫·醒”巡回法治课堂,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担任授课老师巡回宣讲,紧扣社矫对象法治需求,采用“制度解读+案例剖析+现场互动”模式,将法治教育、红色浸润、警示教育融入社区矫正全过程,让社矫对象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思考。同时,建立“一课一评”反馈机制,根据社矫对象接受度动态调整授课内容,提升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目前,该院已开展巡回法治课堂15场次,覆盖社矫对象800余名,“什么能做、什么碰不得”如今已成为社矫对象的共识。
融合多元教育形式,让改造引导“深下去”。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胜过无数次千言万语的说教。“矫·醒”课堂改变以往单一说教模式,融入沉浸式体验,该院创新“高墙内的警示”环节,组织社矫对象到看守所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冰冷的铁窗、严格的日常管理、受限的活动空间……社矫对象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法律威严的具象体现和在押人员失去人身自由的现实场景,通过铁窗生活实景对比、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让“墙外”的社矫对象亲眼看见“墙内”的生活,让“自由可贵”化作直击心底的警醒。“亲眼看到失去自由的样子,才真正懂得能在外边正常生活的珍贵,我再也不敢有任何侥幸心理了,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绝不触碰法律红线。”一名社矫对象参观后深有感触地说。与此同时,该院还筛选出12名改造典型,让他们在巡回课堂分享改造成果,形成“同伴引领”效应。
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能,让矫正质效“实起来”。该院将“矫·醒”课堂融入“监督+教育+帮扶”闭环,检察官结合发现的社矫对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建议,依法督促司法局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针对部分社矫对象缺乏技能、就业无门问题,该院还与相关企业建立社矫对象就业帮扶机制,引导社矫对象从“要我矫正”转变为“我要矫正”,目前已开展技能培训6期,帮助28名社矫对象实现就业,用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为社矫对象搭建起回归社会的桥梁。
未来,鹿邑县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深化“矫·醒”巡回法治课堂建设,在教育内容上求“实”、形式上求“新”,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帮扶力度,以更优检察履职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让社会治理根基在法治护航下愈发坚实,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穿透每一个角落、照亮每一段新生之路。
(本报通讯员冯宇 张东亮 陈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