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畲族文化的厚重底蕴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相结合,持续擦亮“雏凤清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罗源县检察院建立“畲语合适成年人库”,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让涉案畲族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失职等问题,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2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195次;依托“一师授多徒,一徒学多师”帮教机制,探索推行“非遗+研学”模式,邀请畲医、畲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授课,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实现文化学习与行为矫治的双向发力、共同推进。
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对辖区畲族未成年人进行走访和摸排,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档案,开设留守儿童周末兴趣班,为其提供学业辅导与兴趣培养的双重支持;坚持公正与温情并重的原则,高效化解抚养费纠纷,为未成年人追回被拖欠抚养费4.4万元,争取后续抚养费27万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和改装电动自行车、汽车租赁行业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车辆、房屋租赁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房屋等问题,罗源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4件,磋商结案9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成相关行政部门针对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8处,查处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商铺2家,查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4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