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滴,今日打卡已成功!”日前,社区矫正对象袁某某通过“司法E通”App向开展案件回访的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张兵演示定位手机打卡过程。这背后是该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局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的成效,目前全县179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实现全覆盖。
今年4月,秭归县检察院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运用社区矫正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全县在矫人员的出行、住宿、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数据比对,筛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自今年2月至3月间,先后7次未经批准前往宜昌市其他县区与朋友宵夜、聚会,且外出期间不携带定位手机号、故意关机、恶意逃避信息化监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而社区矫正机构未真实掌握此情况,该院决定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经查,马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7年7月17日,矫正地为秭归县某乡镇。同时查明,马某某在2023年7月至2024年,因定位监管手机无故人机分离20小时以上、未按规定报告动态活动情况、手机无人接听长达1小时以上等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社区矫正管理局给予训诫三次、警告一次。秭归县检察院认为马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性质比较恶劣,依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4月9日,该院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其对马某某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采纳意见,向县公安局提请依法给予马某某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监管才是根本。秭归县检察院深入剖析个案反映出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实时在线”;强化警示教育,破除矫正对象侥幸心理,促其主动接受监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凝聚监管合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秭归县社矫局多措并举推动整改落实:加大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严格执行违反监管规定情况通报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持续强化每日动态核查;优化完善监管流程,着力构建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监督实效。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刘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