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申志萌)近日,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陈某等人因买卖蒙古百灵鸟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院经审查认为,买卖蒙古百灵鸟的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因买卖蒙古百灵鸟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该院分别向太仆寺旗公安局和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意见,督促其作出行政处罚,两部门对陈某等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阳原县检察院聚焦内外协同联动,跟进监督落地等核心环节,梳理常见案件类型的处罚必要性审查标准,明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同时,立足精准监督,需向异地制发检察意见的,先与当地同级西甲直播沟通,征询其对案件定性、处罚幅度的意见,借助当地检察资源构建衔接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