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发现问题,又促进学习
吉林辉南:健全案件评查机制推进高质效办案
本报讯(通讯员滕馨茹 苏晓雯)“在此次评查中,我们发现在文书制作和使用方面仍存在问题,下一步将对文书制作规范开展专门培训。”近日,在吉林省辉南县检察院召开的案件评查反馈专题会上,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在近期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025年以来,辉南县检察院建立“每案必查”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随时自查自检自纠;办案部门每月对本部门办结案件逐案检查,生成《案件质量检查表》记录入卷;案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评查,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查,或对特殊问题、特定类型案件开展集中巡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案件评查反馈专题会,推动问题整改。
“一开始大家对‘每案评查’也有不同声音,认为会增加工作量,对小案进行评查是小题大做,但随着评查工作的推进,大家的想法渐渐发生了转变。”辉南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英智介绍,“此前办案中的问题渐渐暴露出来,比如在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环节,存在以宣布笔录代替送达回证的情况,这不仅影响法律文书送达的有效性认定,还会造成文书生效时间界定不清的问题。”
案件评查不仅是发现问题的抓手,更搭建起干警互相学习的平台。通过研读评查中筛选出的优质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检察干警得以在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过程中,实现办案技能的稳步提升。
“2025年,我院共通过案件评查发现问题23个,全部完成整改;已完成3次随机评查,1次专项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12件未移送线索进行了补充移送。”辉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牟文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