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杨青春)杨某与周某在某村合作承揽光伏工程,吃饭喝酒时因费用报销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杨某多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202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联合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多次上门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由其女友和弟弟代为赔偿杨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该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工作模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邻里乡亲、熟人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频发,看似情节轻微的“小案”,却事关基层和谐稳定,事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对此,固阳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牵头探索推行故意伤害类案件“检察+公安+司法+乡镇+基层组织”五方合力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修复并重,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达到“事心双解”效果。
在办理伤害类案件过程中,西甲直播通过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当事人、调查走访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焦点以及具体诉求,了解双方社会关系、家庭状况、性格特点,同时联合公安机关、镇政府、司法所、社区、村委会一起参与,找准矛盾症结和突破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引导双方逐步放下成见,促推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为彻底消弭双方隔阂,该院还依法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参与,从法理情角度释法说理,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深入剖析自身错误,双方坦诚交流,彻底解开误会心结。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以来,固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有83%的案件运用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促成刑事和解,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