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数据发现她跨区奔波的困境
武汉江岸:精准监督推动社矫对象执行地变更
2026年2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拨通了社区矫正对象白芳(化名)的回访电话。“检察官,谢谢您还记挂着我,我正在和孩子们一起备年货呢,现在不用来回奔波,每天都能守着家,心里特别踏实。”电话那头的声音满是暖意。这份安稳,源于三个月前检察官通过大数据发现她跨区奔波的困境。
2025年3月,白芳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江岸区接受社区矫正。同年11月,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日常社区矫正监督时,发现白芳每日跨区活动的异常固定轨迹:每天天未亮她便从武汉市江岸区的临时住所出发,赶往武昌区的出租屋——她的丈夫和三个孩子居住于此,做早饭、送小女儿上学,之后赶往超市打零工,傍晚接孩子、料理家务至深夜,后独自返回江岸区。这是她近半年来日复一日的生活轨迹。
“一边是法定的社区矫正执行地,一边是难以割舍的家庭责任与生活现实,数十公里的往返奔波,藏着一位母亲、一名妻子的艰辛与无奈。”掌握情况后,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将其归为一般监管问题,而是深刻认识到这直接影响白芳的矫正效果与社会关系修复。
检察官随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发现判决前白芳与家人一直租住在武昌区某小区,其打工的超市也在附近。因调查评估时,房东发现白芳的罪犯身份后不同意让其继续居住,她只能将亲戚位于江岸区的房屋作为居住地,后该地被法院确定为社区矫正执行地。自2025年4月2日入矫以来,白芳自觉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表现良好,能够真诚地认罪悔罪。
鉴于她的实际情况,在武昌区执行社区矫正更有利于实现矫正效果。为此,2025年11月10日,江岸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社矫局提出检察监督意见,指出白芳变更执行地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建议依法启动执行地变更程序。发出监督意见后,该院持续跟进,积极协调解决变更中的实际障碍,并与房东多次沟通,详细说明白芳的家庭实际情况、现实表现以及变更执行地的必要性,争取理解与支持。经过审慎的社会调查评估后,2025年12月1日,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最终同意接收,依法为白芳办理了社矫执行地变更手续。
当执行地变更成功的消息传来,白芳肩头的重担终于卸下。她不必再昼夜奔波,能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陪伴子女成长、安心工作。
案件办结后,江岸区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深入复盘与总结的基础上,建立了动态需求筛查机制,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主动发现、及时响应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生活困难与执行地变更需求。同时,与区社矫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完善了变更执行地认定标准、证据收集规范以及加强跨区域沟通协作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变更执行地工作效率,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本报全媒体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李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