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恢复记”
吴忠红寺堡:三方联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5月17日,红寺堡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查看某实业公司经营场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营业执照恢复不到半年又被吊销,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这究竟是企业自身问题所致,还是因为行政机关处罚不当?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机关于日前依法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恢复了某实业公司的登记状态。
某实业公司是一家以经营畜牧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在去年政府开展的一次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该企业因长期停业未经营,被行政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当该企业得知行政机关作出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后,立即口头提出异议,称企业尚存在经营基础。后经行政机关允许,该企业补充申报了相关年报,并补缴了税款、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行政机关随即将该企业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然而,仅仅过去了5个月,行政机关在处理一起涉及该企业的信访矛盾时,再次对该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口头通知该企业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该企业标注为“吊销”状态。
今年4月,在向行政机关提出异议无果后,某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听说西甲直播正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遂向红寺堡区检察院进行了维权咨询。针对该企业反映的情况,该院启动了“检察护企”绿色通道,控申窗口接待人员及时对接行政检察部门,面对面解答企业咨询,为该企业指明诉讼维权方向,引导该企业尽快针对最后一次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帮助企业摆脱“不敢诉”“不会诉”的维权困境。
随后,某实业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并邀请红寺堡区检察院参与化解。检察院、法院、行政机关通过积极对接沟通,组织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围绕行政机关将某实业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再次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并口头告知该企业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问题这一焦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论证。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行政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该企业标注为“吊销”状态的行政行为缺乏行政处罚的依据,且该行政处罚未经立案、调查等程序,存在程序违法,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联席会议召开之后,行政机关对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整改,并于日前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恢复了某实业公司登记状态。某实业公司随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三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规范行政执法给予了有力指导,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交流,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规范执法、高效执法。”行政机关相关人员表示。
(本报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周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