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某向刁某借款5.4万元,刁某要求季某将时值14.15万元的房屋作价5万元作为担保,并且以买卖方式过户到了刁某名下。刁某却将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弟弟,又用弟弟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因为逾期未还款,经银行起诉,这套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季某得知情况后报案,刁某因“套路贷”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事判决中,判决刁某退赔季某11.93万元。因涉案房屋价值涨至180万元,季某要求返还涉案房屋。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如何化解这起纠纷、维护季某的合法权益?请看今天的案例。
(素材提供: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视频:刘广强 赵瑞 黄虓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