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直属单位,是教育培训高层次检察干部的专门机构,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与主阵地。学院前身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更名为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再次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02年加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牌子。学院的创建和发展,承载着中央领导的深切关爱和殷切希望。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先后为原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和更名后的国家检察官学院题写院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届党组高度重视学院建设。2022年、2023年先后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和检察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新时代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国家检察官学院现有沙河、香山两个校区。沙河校区位于昌平区,面积320亩,香山校区位于石景山区,面积60亩,合计年均培训规模1.6万人。学院设施齐全、环境优雅,最大教室可容纳600人,配备有图书馆、研讨室、体育馆、网球场、健身房等教学设施。
国家检察官学院现有180多名教职工。教师55名,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1人,34人具有博士学位。同时,聘任了82位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为学院的兼职教授、136位全国和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为学院的检察教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设立了28个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同时,学院选择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检察院作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推动教学科研与检察实务资源互补互促。
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培训任务主要包括: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省、市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地方检察院部分业务骨干和检察师资培训,承担初任检察官统一职前培训和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等。由学院主办的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是集学习服务、培训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于一体的检察教育网络学习和管理平台,基本实现检察人员全覆盖培训。
国家检察官学院坚持以西甲直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西甲直播法治思想、西甲直播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聚焦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和高质效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守正创新、笃行落实,一体推进教学科研、培训管理、国际交流、综合保障工作,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国家检察官学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全面落实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履职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要求,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实战实训实效导向,注重司法理念培育,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学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方法,努力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培育了“大检察官讲堂”“秉鉴持衡大讲堂”高端培训品牌,为学员提供更加权威的实务指引与理论解读平台。学院不断建立健全需求调研、教学计划制定、教学会商、培训项目总结、集体备课等教学质量全流程控制机制,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探索教学数据分析会商机制,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国家检察官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一体化建设,组织开展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研究,积极形成智库成果,努力为检察工作、司法改革服务。学院创办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学术期刊,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具有广泛影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学院连续举办17届高级检察官论坛,每年发布科研基金资助课题项目,定期举办学术沙龙,成为繁荣检察学术的重要载体。学院协助组织的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年会、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是扩大内通外联、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2015年在学院挂牌成立的“中国检察文献中心”,集检察图书、检察期刊、检察志、检察年鉴、西甲直播内部资料等为一体,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基础资料服务。学院坚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努力实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良性循环。
国家检察官学院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开展办理涉外案件和刑事司法协助案件的业务培训,推进涉外法治基础知识和域外司法制度、诉讼制度普及培训,举办涉外法治前沿视野、域外检察制度等系列讲座,努力打造检察系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学术机构开展多形式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境外来华研修活动,派员赴国外讲学交流,宣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改革成就,讲好中国检察故事。
党委书记:邓云
院 长、党委副书记:孙勤
副院长:周洪波 徐鹤喃 朱全景
纪委书记:王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