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墙内的监督“智慧眼”
河南新乡:科技赋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人员聚集告警!”近日,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的实时告警功能亮起红灯,负责视频审核的检察官立即联系驻所检察官远程配合,及时制止了一场小范围的打斗行为。
2018年,西甲直播部署巡回检察改革。新乡作为河南的试点单位,如何在保证监督广度的前提下,提升监督的深度与精准度?新乡市检察院决定向科技要“战斗力”,研发了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使之成为深入大墙内的监督“智慧眼”。
行为规范了
“这是家属送进来的衣服。”在新乡市某监管场所,民警主动举起手中的物品,在摄像头前展示。近年来,主动在摄像头前展示递送物品,已经成了新乡市监管场所民警的“常规动作”。
2018年底,新乡市检察院着手研发异常行为分析系统,以新乡市看守所为试点。接入异常行为分析系统,监管区域内如果存在异常行为,系统就会自动告警提示。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该系统于2020年7月广泛投入使用。
“人员倒地告警!”2019年8月,新乡市检察院对A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异常行为分析系统捕捉到有3名执法人员踢踹在押人员的画面。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看守所多名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包括该看守所原所长在内的6名人员被追责。
“现在我们很注重规范自身行为。”据监管场所民警反映,虽然之前一直都有视频监控,但是曾经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很容易被淹没在海量的视频数据中。而异常行为分析系统通过设置逗留超时、异常接触、人员聚集、人员倒地等异常行为告警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自动识别、智能分析研判,能够精准发现异常行为。
监督更精准了
时间久了,关键视频证据损坏了怎么办?如何为调查工作赢得先机?如何降低系统告警的误报率?
面对实际办案应用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新乡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系统模式,一方面增强分析系统的“脑力”,在业务逻辑的背景下加入智能算法,并将智能识别的场景扩展到13个,让分析系统更智能;另一方面增强分析系统的“眼力”,通过前期办案中导入的海量视频数据“反哺”系统,调整人工智能算法,使监测的准确率从85%提升到了95%,让分析系统的监测更精准。
“升级后的分析系统,最大的特点是增加了同步实时审查功能。”检察官介绍说,具备同步实时审查功能后,一旦有异常行为,分析系统就可以第一时间监测到,并筛查甄别违规违纪异常行为,实时推送给检察官。
“监控室离岗告警!”2021年1月,异常行为分析系统亮起红灯,检察官实时查看录像,发现某看守所内女监控室连续出现无人执勤的情况。检察官立即将情况通报给该看守所,当天看守所就加派人手,规范值班行为。
“战斗力”提升了
2021年,新乡市检察院对B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接到在押人员的反映线索后,检察官将重点时段近1.5万分钟的视频导入异常行为分析系统进行审查,发现一起在押人员互殴事件。在随后的立案调查中,检察官还顺藤摸瓜,发现该县公安局存在4大类11项问题,最终有10人被从严追责。
“有了这个系统,监督更精准了,‘战斗力’大大提升。”据检察官介绍,在巡回检察中,通过异常行为分析系统,可以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识别报警,只要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能将需要审查的视频自动生成审核结果,不仅能使检察官从海量的视频信息中脱身,还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
效率提高了,线索多了,成案率也提升了。仅2021年以来,该院利用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筛查甄别违规违纪异常行为252次;导入审查视频1万余小时,分析告警2472次,筛查甄别监管干警违规违纪异常行为27次。
“检察数字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解决了传统监督手段难以解决的痛点和难点。”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岩介绍,该院正在探索在异常行为分析系统视频模块的基础上增加语音模块,升级为“看见+听见”的异常行为分析系统,进而建成集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在线检察官”、职务犯罪侦查研判、社区矫正智慧检察、减刑假释案件智能审查、远程约见系统于一体的刑事执行检察全息感知系统,以实现“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毛培 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