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不外出拓展业务,我的公司将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排查建立涉企矫正对象“白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人员逐一实地走访,了解到涉企矫正对象杨某的这一需求。
检察官立即开展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杨某为推动公司全面复工复产,想申请经营性外出,多跑跑客户,以维护原有业务关系、拓展新业务关系。但由于其外出目的地跨省或跨市,且相对不固定,社区矫正机构在对其准假外出后的管理方面存在顾虑,迟迟未作决定。为此,槐荫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落实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保护,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参与检察公开听证,就杨某外出可行性充分听取意见,并简化外出请假的批准程序、优化审批方式,便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的经营性外出。
在该院检察长主持下,公开听证会如期召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参会,就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法律适用、外出后如何落实管理等问题向听证员提供参考意见。
听证会后,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听证意见,同意杨某6个月经常性跨省市活动的申请。杨某按规定出差外地,化解了与客户业务合作上的危机,修复了合作关系,使企业顺利走出经营困境。“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签下新订单,抓住了发展机会。”杨某回到济南后,专程来槐荫区检察院致谢。
据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高杰介绍,今年以来,为加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管理,该院出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核查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与司法局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一系列制度建设,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开通了“绿色通道”。
“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白名单’制度,规范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是今年我院探索构建多维立体网络式监督格局,创新打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实现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上下联动巡回检察,为推动社区矫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该院副检察长王泳淳说。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米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