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新带领干警到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一起申诉案件当面听取申诉人郭某的诉求和意见,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地化解矛盾。
郭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因不服法院判决向西甲直播提出申诉。受案后,苏家屯区检察院确定由副检察长张新包案办理。张新认真审查原案材料,询问原案承办人相关情况后,考虑到郭某年事已高,且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决定带案下访,上门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张新实地走访调查,并听取了郭某的意见。听证会上,张新简要介绍了基本案情,郭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及诉求,张新随后就该案审查认定事实和证据进行释法说理,逐一解答郭某诉求,并告知其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原因。听证员一致认为郭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劝其息诉罢访,乐观面对生活。
经过张新等人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导,郭某当场表示撤回申诉。与此同时,该院鉴于郭某因未得到赔偿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决定给予郭某救助金1万元。
“检察官到家门口召开听证会,发放的司法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愿意息诉罢访。”听证会即将结束时,郭某表示。
上门听证,既有利于让申诉人在熟悉、轻松的环境中敞开“心门”,充分表达真实诉求,又有利于检察官用亲切生动的家常话阐述法律规定,将法言法语说到群众心坎上,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
(本报记者王玲 通讯员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