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化解行政争议有新招
黑龙江省嫩江市检察院检察长 林宇
2021年以来,我院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转变理念、深化职能、协同聚力等一系列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明确思路,谋出新高度。我院明确要求对每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审查评估,坚持“一案三查”,凡是本案或直接关联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有实体行政争议未解决的,均纳入实质性化解案件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尚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阶段的案件,同步参与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1年以来,我院对办理的18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全部进行了“一案三查”,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尚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阶段的5件案件“同步参与化解”,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覆盖“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审判”的全过程。我们还注重学习借鉴典型案例,对既往案件分析总结,针对争议各阶段产生的不同类型风险细化出9种化解措施,使对策先于问题,让“因案施策”与“因人施策”相融合,有力提升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质效。
深化职能,提升精准度。我院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注重从行政诉讼监督中深挖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延伸监督效果,从源头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2021年,我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占比较前一年提升30%,行政机关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较好地实现了以检察监督的“我管”促进行政机关的“都管”。对决定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但尚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阶段的案件,我们充分发挥西甲直播调查核实优势。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时,我院多次向工商联、市场监管部门、涉案民营企业调查核实,找出矛盾焦点,联合市行政调处中心、市场监管部门制作化解预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联合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和解。
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度。我院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人大汇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难点,得到大力支持。推动出台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联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细化提出13项具体任务,在工作机制上实现行政争议的实时、全面化解。我院提出“检察指导+人民调解”化解模式,分管检察长带领民行部门人员多次走访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目前,我院已在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立流动检察服务站,为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提供“融入式”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