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虚假破产受害企业“回头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24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依法规范开展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企业破产清算检察监督案件6件,获取破产清算监督线索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聚焦措施配套,突出精准履职。一是强化内部协作。深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控告申诉等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内深挖案源,确保全院各部门同向发力,及时获取涉及虚假诉讼、虚假破产监督线索。二是强化外部合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达成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共识,与法院、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破产程序中虚假诉讼行为的协作意见》,与县司法局建立《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公证的协作意见》,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公证的协作意见》,进一步强化线索移送,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有力惩戒破产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行为。三是强化与破产管理人的日常联络和会商沟通。主动对接、走访破产管理人,宣传检察监督职能,收集整理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不断提升协作层次和水平。
聚焦依法履职,突出工作成效。一是勤走访,加强联络问需求。2024年以来,以虚假破产为核心,积极开展走访活动。走访了辖区2个工业园区、5家行业协会和商会、16家企业以及3家律师事务所,不断增强整治虚假破产行为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前期走访收集到的企业反馈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全县涉企虚假诉讼联合整治及专项监督联席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在线索发现、提前预警、联合防范、依法惩戒等环节同步发力。二是善总结,专注办案出经验。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破产领域系虚假诉讼高发领域,主要表现为虚构债权、虚增债权以及以一般债权冒充职工债权等形式,导致有限的破产财产被偏颇性清偿,损害其他合法债权人权益。对此,黄梅县检察院将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监督的重点放在对破产债权虚假申报与诉讼的监督上,在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三个途径识别虚假债权:债权申报资料本身的合理性存疑;其他债权人提供的信息存疑;破产企业的诉讼及执行资料真实性存疑。三是重转化,培育典型出成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注重培育和挖掘办理虚假破产监督案件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好的办案经验,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办理的某科技园公司与黎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获评湖北西甲直播“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某兵与蔡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获评湖北省检察院推介案例,办理的某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判程序监督系列案被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转载。
聚焦职能延伸,突出创新发展。一是突出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努力边办案、边总结,从所办案件中找出共同的监督点,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拓展;挖掘虚假诉讼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实现从案到人的监督,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以送法进企业等为契机,向企业介绍虚假诉讼的特点及表现形式,帮助企业识别虚假诉讼;利用检律协调会等活动,向参会律师征集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向公众介绍民事检察职能及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三是深化整治效果。明确在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中与行政机关加强衔接,结合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或行政执法等问题,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自律、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对虚假诉讼的整治成效。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