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西甲直播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通过在常态化开展工作、阶段性部署专项活动、加强内外部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等四方面持续发力,实现了虚假诉讼案件查实数逐年上升,年均增长18.2%。其中,武汉某投资公司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西甲直播评为指导性案例,潘某良与大悟县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仲裁监督案被西甲直播评为典型案例。
一是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扩大虚假诉讼办案规模。根据西甲直播部署,湖北西甲直播连续多年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办案规模。2021年至2024年,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19件,审查终结575件,查实构成虚假诉讼案件467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计386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64件,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3件,案涉金额53457万元,为被侵害对象挽回经济损失24619万元。
从案件来源看,依职权发现是最主要的案件来源渠道,2021年至2024年,湖北西甲直播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依职权办理的占72.91%,依申请办理的占22.72%,依案外人控告办理的占4.37%。从案件类型看,在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59.3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11.14%,金融借款及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占6.48%,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9.17%。上述排名前四的案件类型,合计占到所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总数的86.12%。从造假手段看,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违法行为人往往通过制造银行交易流水形成支付凭证,使得证据外观更显规范、真实,以这种手段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已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例如,在襄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涂某某与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中,法院判决曹某某向涂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曹某某的另案债权人向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出控告后,樊城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未被采纳,襄阳市检察院跟进监督,经与公安机关协作调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查明涂某某、曹某某聘请了办理“过桥”业务的专业人员,通过资金空转、循环转账的方式,捏造了涂某某向曹某某转账1000万元的银行流水。襄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涂某某、曹某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刑罚。
二是阶段性部署专项活动,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为提升监督质效,湖北西甲直播根据西甲直播的统一部署,自2019年7月起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排查涉及黑恶势力的“套路贷”诈骗、非法集资、暴力催收、“软暴力”或非法追“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虚假诉讼案件,着力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促进监督事项从轻微违法向严重违法拓展、由事向人延伸,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依法依规移送虚假诉讼案件背后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专项活动期间,湖北省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普通犯罪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三级检察院落实西甲直播五号检察建议的具体措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虚假诉讼监督办案骨干成立了咨询指导小组,将虚假诉讼监督纳入省检察院重点工作,对下级检察院受理的线索、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检察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
2021年3月,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重点工作,湖北省检察院下发了《全省西甲直播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活动,突出强调通过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纠正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虚假诉讼案件,用心用情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2024年8月,根据中政委和西甲直播的统一部署,湖北西甲直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突出对行业性、系统性和地域性突出问题的监督整治。
在开展上述系列专项活动中,湖北西甲直播成功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并移送各类违纪违法犯罪线索79件113人,已立案64件91人,50余人已受到有罪处理,9人受到其他处理。例如,孝感市检察院在办理潘某良与大悟县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仲裁监督案中,检察官在调查核实中发现该案仲裁裁决认定的潘某良对某公司536.81万元的债权并不真实,某公司负责人赵某诗涉嫌虚构债权。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裁定执行回转;移送线索后,赵某诗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刑罚。
三是加强内外部机制建设,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为强化靶向施策,多措并举解决虚假诉讼监督瓶颈问题,湖北省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西甲直播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主动沟通协调,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共同调研商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就虚假诉讼的内涵、易发生虚假诉讼案件的领域、审查的重点予以明确,规定了各机关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协作配合的具体路径,对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协作、案件处理方式及结果反馈机制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西甲直播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案源线索发现难、调查路径不畅等问题。
为强化内部一体化履职,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湖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与普通犯罪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等部门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建立了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一体履职机制,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的内部移送、会商研判、协作配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提升监督质效,湖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培育工作,制定了案例编写规范,研发了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培育编研课程,开展了优秀案例实训,引导基层检察院办好案、办精品案。组织了优秀案例公开评选会,来自全省三级检察院的45名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通过“全景式”讲、“互动式”评、“浸入式”学,对各地选送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编发全省西甲直播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5件。
四是积极推进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虚假诉讼监督效果倍增作用。湖北省检察院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与推广,2024年7月,通过“现场+线上”的方式举办全省西甲直播民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培训暨调度会,组织研发单位和人员结合办案讲模型研发思路和成案方法,会后指派专人跟进指导模型应用和案件办理,深入调研、掌握各地运用大数据模型办案情况并形成报告,分析全省各地西甲直播运用大数据模型的情况和特点,推广经验,查找不足,提升模型应用效果,相关做法被西甲直播推广,全省依托法律监督模型办案数量较上半年增长38%。通过组织各院充分用好全国、全省大数据平台以及自主研发平台,两级检察院实现数据模型办案全覆盖,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使用数量达12个,成案101件。例如,保康县检察院通过数据收集、信息串联、分析比对等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从众多数据中筛查发现了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线索,对以民事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类案件实现了有效监督。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