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必须立足微信聊天记录“迁移与备份”证据的特性,准确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遵循取证规范准确审查聊天记录证据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子数据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日前,有关媒体发布消息,微信迎来重大更新——优化聊天记录备份。微信聊天记录“迁移与备份”功能在为取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审查提出了新挑战。司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电子数据取证规范,立足微信聊天记录“迁移与备份”证据的特性,准确审查其证据“三性”,确保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为案件的高质效办理提供有力支持。
合法性审查:规范取证程序,确保证据来源合法正当。证据的合法性是可采性的基础。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的迁移与备份操作,必须严格审查取证主体与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备份操作由用户自行完成,必须通过公证或侦查人员见证的方式固定证据链,防止证据在提取过程中被篡改或伪造。例如,用户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微信聊天记录备份至电脑或U盘,并由公证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从而有效保证证据来源合法。若由侦查机关进行取证,则须使用符合资质的取证工具,如以只读设备连接存储设备,防止数据被篡改,并制作详细的电子数据提取笔录,详细记录提取的时间、地点、过程以及提取的设备信息等,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同时,技术手段的合法性同样重要。自动备份功能依赖设备识别机制,需记录备份设备的MAC地址、序列号等唯一标识,以证明存储介质与主体的关联性。例如,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备份设备的唯一标识信息,可以明确该设备与微信账号的对应关系,防止他人利用其他设备进行恶意备份或篡改。而且,迁移功能涉及新旧设备扫码授权,需调取微信服务器日志验证操作时间、IP地址及设备信息,以判断迁移操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真实性审查:多维度校验,确保数据未被篡改。证据的真实性是其具备证明力的关键要素。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的备份文件,必须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真实性校验。
首先,数据完整性校验是关键。对于备份文件,应提取哈希值并与原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在备份过程中未被修改。例如,对备份文件和原始聊天记录分别计算哈希值,如果两者一致,则说明备份文件在完整性方面具有较高可信度。此外,还需审查备份范围是否与案件相关部分一致,避免选择性备份导致的证据片面性。例如,如果案件涉及某一特定时间段的聊天内容,而备份文件仅包含了部分时间范围内的记录,那么这种选择性备份可能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时间戳与操作痕迹的审查至关重要。微信备份功能允许指定时间范围,结合手机系统日志、微信本地数据库的时间戳验证备份内容是否覆盖关键时段。例如,通过分析手机系统日志中的操作记录和微信本地数据库的时间戳信息,可以确定备份内容是否完整且未被篡改。同时,自动备份的触发条件需与网络环境、设备使用记录等相互印证,以确保备份操作的合理性。
再次,防篡改机制的审查也不可忽视。微信备份文件通常采用加密存储,需通过官方工具解密后进行分析,排除伪造的可能。例如,通过微信官方提供的解密工具对备份文件进行解密,验证其加密方式和数据结构是否符合正常备份的要求。若备份至外部设备,还需审查设备格式化记录及文件创建时间,以确保备份文件的来源和生成时间的真实性。
关联性审查:精准识别主体与内容,确保证据指向明确。关联性是证据具备证明价值的必要条件。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的迁移与备份数据,必须通过多种方式确认其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一方面,用户身份绑定是关联性审查的基础。借助微信账号的实名信息(手机号、身份证绑定)及设备登录记录,可确认聊天主体身份。例如,通过查询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与设备登录记录,能明确该账号的实际使用人,进而确定聊天记录与案件当事人的关联性。此外,迁移功能涉及新旧设备交替,需调取设备序列号及微信登录日志,确保迁移过程中的身份一致性。
另一方面,备份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对应关系是关联性审查的重点。选择性备份可能遗漏关键信息,若案件事实需要更全面的证据支撑,可以通过调取云端同步记录、对方聊天记录等方式,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此外,群聊备份需关注“折叠群”排除规则,核实是否存在隐藏的涉案群组,确保备份内容的完整性与关联性。
关注特殊情形下的证据风险及应对。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的迁移与备份存在部分特殊场景,可能对证据的审查、认定与采信产生影响,需提前研判并进行应对。一方面,共用存储设备存在数据污染风险。对于家庭共用硬盘等场景下进行的备份,需通过分析存储设备中的文件权限设置和访问记录等严谨的调查核实流程与专业技术手段,判断备份文件是否被其他用户篡改或混入无关数据。另一方面,自动备份可能使得旧数据被新数据覆盖,导致证据丢失,因此需通过查询备份设备的设置信息和历史备份记录,核实备份周期及历史版本留存情况,确保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此外,迁移操作引发的证据断层问题也需引起重视。更换设备后,若旧手机未留存原始聊天记录,需通过依法向微信服务器申请调取相关数据或查询第三方备份服务的记录,补充和印证备份文件的内容,从而弥合证据断层,确保证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检察人员在对微信聊天记录迁移与备份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强化补充证据的调取与核查。例如,通过出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调取微信服务器存储的原始聊天记录,以核验备份文件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依法要求提供备份设备的电子物证鉴定意见书,证明备份设备的来源和数据的真实性;依法要求调取相关设备的网络环境取证材料,以印证备份操作的具体时间和网络环境。其二,准确把握审查要点。针对未公证的自行备份证据、选择性备份证据,重点审查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结合微信数据存储机制(如云端留存规则),审查证据时效性。
(作者为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