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这不仅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指南,更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遵循。检察学研究需以“三个更加注重”为引领,立足检察实践,提炼原创性理论成果,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以“系统集成”为路径,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整体框架
系统集成构成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逻辑起点。作为研究检察制度、检察职能与检察规律的综合性学科,检察学的知识体系构建需突破碎片化研究局限,实现理论、制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一是强化理论基础的系统性整合。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坚持“两个结合”,既扎根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又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同时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实践创新。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等深度融入,形成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理论框架。检察学研究要深化发展,必须主动融入构建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宏大格局,既充分吸收不同学科的养分,又通过深入阐释检察制度价值,切实关注“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和社会治理”“安全与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等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的共同议题。这就要求检察学研究不仅要系统梳理理论要素,更需阐明其内在联系与相互作用,从而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学的理论基石。
二是推动制度实践的集成化提炼。围绕“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系统梳理并整合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的创新成果,着力构建更为成熟定型、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理论体系与制度规范体系。通过深耕“四大检察”专业领域,强化横向协同与纵向贯通,进而打造“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贯通”的法律监督立体网络。当前的检察实践可转化为制度成果,如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如何精准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边界;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如何统筹发挥“捕、诉、监、防、教、治”一体化履职效能;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领域,如何科学界定监督范围、权限,确保监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些鲜活实践固化为中国特色监督模式和规则体系,可促使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制度根基与理论支撑。
三是聚焦检察职能与国家治理的协同性研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化检察监督”。检察学研究须将法律监督置于国家治理全局中系统考量。应深入研究检察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等机制的协同路径,在宪法构建的国家监督体系框架内,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精准把握检察监督的独特属性,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权逻辑。在基本要求上,需精准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切实落实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推进治罪与治理;在职能定位上,需精准协调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深刻把握“各项检察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的核心论断,着力探索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模式、风险防控的预警效能、民生保障的职能拓展,构建“监督—治理—发展”的闭环知识体系,彰显检察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不可替代的价值。
以“突出重点”为抓手,锚定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领域
突出重点关乎知识体系的方向性与原创性。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须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及检察工作的时代课题,在关键领域实现理论突破。
一是深化“坚持党的领导”的理论阐释。坚持以西甲直播法治思想为指引,系统论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历史必然性、制度优越性及实践有效性。将“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等要求转化为理论模型与分析框架,构建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检察学理论内核,彰显中国检察制度的独特优势。
二是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论研究。围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着力探索检察工作在民生领域的职能创新路径,系统提炼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为民”话语体系。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本土化制度创新,通过各项检察职能的行使,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朴素正义的深切期待,更能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价值立场的时代生命力。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的监督效能理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要深入研究数字检察战略下“监督模型构建”“数据赋能监督”的技术路径与法律边界。探索“检察建议”“类案监督”等监督方式的效能提升机制与刚性保障措施,构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效能闭环理论,为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提供学理支撑。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科学理性、实事求是推进检察改革,有选择地重点突破,避免盲目推进。
以“改革实效”为标准,检验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实践价值
改革实效是衡量知识体系生命力的根本标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需以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为导向,服务改革实践、引领制度创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针对检察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如“跨部门协作机制不畅”的制度障碍与优化方案、“基层检察履职能力薄弱”的表现与提升策略等,运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多种方法,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理论方案。例如,通过评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运行实效,提炼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的规律;通过分析虚假诉讼监督联动机制的实践,总结跨部门协同监督的有效模式。
二是强化“实践验证”的成果转化。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紧密结合。例如,针对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推动纠正刑罚执行领域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违法执行等关键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评估标准与程序规则;针对“数字检察”实践,深入研究数据安全、算法正义等前沿问题,推动“技术赋能”与“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确保理论成果有效指导实践;等等。
三是立足“中国实践”的原创性贡献。推动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需挖掘和提炼凝结丰富法治思想与深邃政治智慧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增强理论的历史厚重和文化底蕴。以新中国检察制度发展史,特别是新时代改革成就为丰富样本,提炼具有世界意义的理论成果。例如,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西甲直播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需从“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双重维度、“西甲直播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角色定位、“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实现路径等角度,构建完整理论体系,为全球公益司法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充分彰显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国际影响力与时代价值。
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检察理论工作者的使命担当。以“三个更加注重”为指引,既要精准对接“十五五”规划建议法治建设目标,深度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又要深深扎根检察实践沃土,积极回应改革发展需求。唯有如此,方能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具时代特征和实践伟力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作者分别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