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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分案机制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5-11-30  作者:古剑?唐淦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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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

案件分配是办案的关键前置程序。目前案件分配遵循“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基本原则,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直接由案管部门随机一键分配给检察官。近年来,囿于具体分案规范指引尚未明确,未将案件构成要素、检察官素能等因素列为分案考量事项,有时难以实现检察官与案件的科学精准匹配。对此,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优化完善,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完善科学分案的规范指引。分案机制优化完善应以公平公开原则为导向,在现有规范框架及技术手段下,通过内部一体协作配合,尽可能在检察官与案件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检察官与检察官之间做到相对的公平公正与合理高效,助力构建科学的分案机制。在此基础上,应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尽快出台能够在全国四级西甲直播通行适用的分案机制规范标准。特别是应尽快明确细化指定分案适用标准和条件,防止指定分案的范围随意扩张或限缩。在指定分案的适用范围方面,可参考入额院领导作为主办检察官或者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类型,结合本院实际,对某些特殊案件类型指定办案,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而且,可结合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优先考虑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随机分配给入额院领导办理,或者由检察长指定分案。在指定分案条件、程序方面,对于涉及上述类型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将案件相关情况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记录留痕,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决定是否需要指定分案,并定期将指定分案情况报上级案件管理部门备案。

优化科学分案的人案匹配。科学分案系统应当以智能化为导向,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以刑事检察为例,科学分案系统应当从“人”与“案”两方面入手,搭建起人案精准匹配桥梁。首先,在“人”的方面,依托数据统计、大数据实时计算等科技手段,对检察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数据画像。一是对本院检察官近三年内办理的案件进行标签提取,标签主要包括办理案件总数、案件罪名、犯罪嫌疑人特征、犯罪金额等重要信息,形成检察官办案类型标签;二是对检察官从业情况进行标签提取,标签应主要包括从业时间、教育背景、调研情况等相关材料,形成检察官从业经验标签;三是结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官近三年内案件办理结果质效进行标签提取,标签主要包括负向质效标签、中性质效标签和正向质效标签,搭建起检察官的办案情况、从业经验、办案质效立体翔实的能力数据画像,为下一步办案团队建设奠定基础。其次,在“案”的方面,同样可以应用上述较为成熟的科技手段。随着政法协同跨部门办案平台的推广运行,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已有部分数据标签,可在此基础上对案件的犯罪类型、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进行标签提取,并对每项标签进行赋分。采取这种方式,可以初步量化每个案件分值,形成案件初步画像,并结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类型规定,判断需分配的案件是否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甚至可以进一步以分值区间对案件进行初步分化,为案件匹配做好有力数据支撑。再次,要实现人案精准匹配。基于对检察官的能力数据画像,结合检察官个人意愿以及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可组成繁案专办团队、简案专办团队。通过对受理案件数据标签化赋分,可对案件实现初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繁案”“简案”定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指定分案流程办理,而对于需要随机分案的繁案、简案则进行分离分道,直接在刑事案件繁案、简案专办团队间进行随机轮案。这样不仅能实现“案人相适”,还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强化科学分案的管控激励。在依托数字手段实现分案机制智能化的同时,更要加强科学管理,不断强化内部风险管控,深化对检察官的服务保障工作,突出办案的正向激励,实现案管部门与检察官之间双向良性反馈,赋能高质效办案。一是强化对负责分案工作岗位的风险管控,原则上系统最后分案环节都应由案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执行,对于指定分案情形必须在系统中留痕并载明原因以备查验,负责人须定期对检察官分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特别是要对指定分案进行逐案核实,确定是否符合指定分案范围条件,或开放系统分案情况的内部查询通道,提高分案信息透明度,深化检察内部制约监督。二是应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减少矛盾纠纷。案管部门应加强与检察官的协调沟通,耐心细致阐释系统分案机制原理、设计逻辑、运行状况,定期向检察官征求关于分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处理结果,最大可能减少分案分歧争议。三是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坚决杜绝分案平均主义和绝对数量主义,要将检察官的办案实绩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结合起来,让案件质量成为衡量检察官办案质效的重要因素。要预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设置不同的权重分值,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比如,在办案数量方面设置基本分,质量设置加分项,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等设置扣分项。同时,设置加分项,提高对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的加分权重。在进行业绩考评时,结合案件分值与办案质效,实现量化打分,并公开每位检察官具体考评得分,达到正向激励,促进案件情况与检察官办案能力的匹配平衡,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作者分别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 陈章 李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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