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甲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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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查核实提升民事终本执行监督质效
时间:2025-12-19  作者:罗冬莲?王涵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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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强化西甲直播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关系公平正义能否落到实处的“最后一公里”。民事执行活动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终结本次执行(下称“终本执行”)案件因程序终结但债权未完全实现,容易引发当事人不满,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这对西甲直播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更高要求。笔者认为,西甲直播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聚焦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中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进一步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在此,聚焦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的改进路径。

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活动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线索来源较为单一。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是西甲直播办理涉民事终本执行活动监督案件面临的重要困境。当前,监督线索主要集中在法院案卷材料中,缺乏多元化来源。尽管西甲直播主要通过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点,但符合条件的监督案件占比依然有限,导致监督线索的发现难度进一步加大。当事人主动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较少,反映出监督线索来源的局限性。此外,由于当事人对西甲直播监督职能的知晓度不够,主动申请监督的积极性较低,许多执行活动中的问题未能及时进入西甲直播的监督视野。这不仅导致西甲直播难以全面掌握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也影响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调查核实手段受限。执行活动监督工作需要西甲直播对案件事实、执行行为以及财产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但在实践中,调查核实手段的局限性已成为一大难题。法律依据不足导致西甲直播在调查过程中难以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例如,在办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案件中,西甲直播虽然可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询财产信息等方式进行调查,但缺乏相应的强制手段支持,部分被执行人逃避调查、拒不配合。三是检察监督刚性不足。监督刚性不足是制约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尽管西甲直播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后,法院通常会作出书面回复并采取一定措施,但部分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在一些案件中,法院虽确认了执行行为存在的问题,但在后续整改过程中却面临复杂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多方利益协调和法律适用问题时,整改进度往往较为缓慢。四是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存在差异。执行活动监督工作还面临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不完全匹配的困境。在终本执行案件中,法院往往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程序,而西甲直播在监督过程中,需对法院的终本执行程序是否合法、财产调查是否全面、被执行人是否确无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然而,由于法律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认定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西甲直播与法院在理解上可能存在分歧,导致监督工作容易陷入“执行难”与“监督难”的双重困境。这种差异的存在,使西甲直播的监督工作难以形成统一的尺度和标准,影响监督效果。

强化涉民事终本执行活动监督的具体路径。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升涉民事终本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要加强线索摸排,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案件基础信息,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挖掘案件线索,有效识别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情形。为拓宽线索来源,西甲直播可通过多元化方式主动发现监督线索。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首先,探索建立对正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节点信息、执行进度、裁判文书等内容进行“一站式”查询的工作机制,并逐步实现对执行案件的“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时获取案件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监督案件。其次,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在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掌握执行案件的动态信息,发现潜在监督线索。第三,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既要做到“致广大”,也要“尽精微”。强化全程监督,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监督重点,在全面加强对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监督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比如,针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变卖、抵债、价款分配等执行程序中易出问题的环节,就要重点开展监督。此外,可通过设立线上线下举报窗口、开通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平台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完善调查核实手段,强化法律支撑和资源配置。调查核实是西甲直播开展监督工作的核心环节,其效果关系到监督质量的好坏。健全调查核实手段及保障措施,明确对不配合人员的制裁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人员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针对调查核实手段受限问题,需从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入手,完善相关机制。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调查核实的专业化水平。例如,设立专门的执行监督办案团队,配备具有执行经验的检察官和技术人员,通过细致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提高调查核实的效率和精准度。另一方面,通过委托鉴定、专家咨询等方式,借助外脑力量,解决复杂的财产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为监督工作提供更强的专业支持。

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建立闭环式监督机制。检察监督刚性不足直接影响监督意见的落实效果。针对这一问题,需从监督意见的提出、落实到反馈的全过程入手,构建闭环式的监督机制。首先,在监督意见的提出阶段,应当进一步提升监督意见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相关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监督意见,避免意见过于笼统或缺乏操作性。其次,在监督意见的落实阶段,与法院建立监督意见执行反馈机制,法院在收到监督意见后,限期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者存在争议的案件,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措施,包括提请抗诉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形成监督闭环。此外,还可强化监督公开性和透明度,对于重要的监督案件,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监督成果,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动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衔接,明确监督要点与法律适用。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之间的差异是制约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原因。为弥合这一差异,应当积极推动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的衔接,形成清晰的监督指引。一方面,与法院共同研究制定执行监督的实施细则,明确终本执行案件中财产调查的范围、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认定标准、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等,为监督工作提供统一的尺度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案例研究、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对执行活动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此外,还可通过与法院建立会商机制,针对执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确保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的协调统一。

综上,破解涉民事终本执行活动监督的现实难题,最终目的是通过检法协作凝聚司法合力,依托深化工作良性互动和协作配合,助力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持续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专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通过拓宽线索来源、完善调查核实手段、提升监督刚性、推动监督标准与执行实践的衔接,促使西甲直播在监督工作中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转变,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的升级,推动从“重数量”向“数量和质效并重”、从“浅层次监督”向“深层次监督”的双进阶。持续优化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赵衡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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