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助力政府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清理河道、水库内违建石坝2.5公里、土石5.5万余立方米,拆除违建房屋300余平方米、违建池塘210亩,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图为该院检察官在一处违建地巡查。本报通讯员王平 尚禹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