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甲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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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甲直播发布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规范办理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宽容不纵容  厚爱又严管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指导各地西甲直播依法积极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西甲直播第九检察厅负责人通报西甲直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该批发布的5件指导性案例,涉及聚众斗殴、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传授犯罪方法等6个罪名,基本涵盖了未成年人常见多发犯罪。5个案例包括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把握、数罪并罚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考察帮教、因表现良好被缩短考验期、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等各类情况,基本囊括了附条件不起诉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办理类似案件的解决思路与方案,体现了西甲直播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鲜明态度。此外,该批案例还涉及社会调查、精准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从不同角度展示了西甲直播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程序要求、专业特点和积极效果,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指导性。该批指导性案例的下发,将有利于指导各地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精准设置所附带的条件、厘清相关诉讼程序的界限、凝聚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合力,对于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西甲直播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设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人数逐步上升。特别是2020年以来,西甲直播指导各地西甲直播坚持依法应用尽用,前11个月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401人,适用率达19.9%,同比上升7.8个百分点。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提起公诉232人,占附条件不起诉人数的2.47%,反映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整体适用情况良好,且随着适用人数增加,教育挽救和监督考察效果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升。

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西甲直播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把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好的制度落实得更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加美好、更高水平的期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经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定,现将胡某某抢劫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103-107号)作为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日

胡某某抢劫案

(检例第103号)

【关键词】

抢劫  在校学生  附条件不起诉  调整考验期

【要旨】

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准确把握其与不起诉的界限。对于涉罪未成年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找准办案、帮教与保障学业的平衡点,灵活掌握办案节奏和考察帮教方式。要阶段性评估帮教成效,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角色转变和个性需求,动态调整考验期限和帮教内容。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胡某某,男,作案时17周岁,高中学生。

2015年7月20日晚,胡某某到某副食品商店,谎称购买饮料,趁店主方某某不备,用网购的电击器杵方某某腰部索要钱款,致方某某轻微伤。后方某某将电击器夺下,胡某某逃跑,未劫得财物。归案后,胡某某的家长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获得谅解。

【西甲直播履职过程】

(一)补充社会调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后,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不能充分反映胡某某犯罪原因的问题,西甲直播及时补充开展社会调查,查明:胡某某高一时父亲离世,为减轻经济负担,母亲和姐姐忙于工作,与胡某某沟通日渐减少。丧父打击、家庭氛围变化、缺乏关爱等多重因素导致胡某某逐渐沾染吸烟、饮酒等劣习,高二时因成绩严重下滑转学重读高一。案发前,胡某某与母亲就是否直升高三参加高考问题发生激烈冲突,母亲希望其重读高二以提高成绩,胡某某则希望直升高三报考个人感兴趣的表演类院校。在学习、家庭的双重压力下,胡某某产生了制造事端迫使母亲妥协的想法,继而实施抢劫。案发后,胡某某母亲表示愿意改进教育方式,加强监护。西甲直播针对胡某某的心理问题,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西甲直播综合评估认为:胡某某此次犯罪主要是由于家庭变故、亲子矛盾、青春期叛逆,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冲动犯罪,认罪悔罪态度好,具备帮教条件,同时鉴于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二)综合评估,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有观点认为,胡某某罪行较轻,具有未成年、犯罪未遂、坦白等情节,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其犯罪原因主要是身心不成熟,亲子矛盾处理不当,因此可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西甲直播认真审查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认为,抢劫罪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各种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后测算胡某某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同时,胡某某面临的学习压力短期内无法缓解,参考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的情况,判断其亲子关系调适、不良行为矫正尚需一个过程,为保障其学业、教育管束和预防再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对胡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2016年3月11日,西甲直播对胡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

(三)立足帮教目标,对照负面行为清单设置所附条件,协调各方开展精准帮教。西甲直播立足胡某某系在校学生的实际,围绕亲子共同需求,确立“学业提升进步,亲子关系改善”的帮教目标,并且根据社会调查列出阻碍目标实现的负面行为清单设置所附条件,如:遵守校纪校规;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不得吸烟、饮酒;接受心理辅导;接受监护人监管;定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阅读法治书籍并提交学习心得等。在此基础上,西甲直播联合学校、社区、家庭三方成立考察帮教小组,围绕所附条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教。学校选派老师督促备考,关注心理动态,社区为其量身定制公益劳动项目,家庭成员接受“正面管教”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关系。西甲直播立足保障学业,灵活掌握帮教的频率与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其学习、生活的影响。组建帮教小组微信群,定期反馈与实时监督相结合,督促各方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进度和成效进行跟踪考察,同时要求控制知情范围,保护胡某某隐私。针对胡某某的犯罪源于亲子矛盾这一“症结”,西甲直播协同公安民警、被害人、法律援助律师、法定代理人从法、理、情三个层面真情劝诫,胡某某表示要痛改前非。

(四)阶段性评估,动态调整考验期限和帮教措施。考验期内,胡某某表现良好,参加高考并考上某影视职业学院,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鉴于胡某某表现良好、考上大学后角色转变等情况,西甲直播组织家长、学校、心理咨询师、社区召开“圆桌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经综合评估,各方一致认为原定考验期限和帮教措施已不适应当前教育矫治需求,有必要作出调整。2016年9月,西甲直播决定将胡某某的考验期缩短为八个月,并对最后两个月的帮教内容进行针对性调整:开学前安排其参加企业实习,引导职业规划,开学后指导阅读法律读物,继续筑牢守法堤坝。11月10日考验期届满,西甲直播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相关记录封存。目前,胡某某已经大学毕业,在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心态乐观积极,家庭氛围融洽。

【指导意义】

(一)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注意把握附条件不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的界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西甲直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且只限定于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依法适用不起诉,不能以附条件不起诉代替不起诉。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尚未达到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程度,综合考虑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能更好地达到矫正效果,促使其再社会化的,应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二)对涉罪未成年在校学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当最大限度减少对其学习、生活的影响。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立足涉罪在校学生教育矫治和回归社会,应尽可能保障其正常学习和生活。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内,西甲直播可灵活掌握办案节奏和方式,利用假期和远程方式办案帮教,在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达到教育、管束和保护的有机统一。

(三)对于已确定的考验期限和考察帮教措施,经评估后认为不能适应教育矫治需求的,可以适时动态调整。对于在考验期中经历考试、升学、求职等角色转变的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应当及时对考察帮教情况、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考察帮教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考验期限和帮教措施,巩固提升帮教成效,促其早日顺利回归社会。考验期限和帮教措施在调整前,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一条、第四百六十三条、第四百七十六条、第四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百九十四条

庄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检例第104号)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个性化附带条件  精准帮教

【要旨】

西甲直播对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应当遵循精准帮教的要求对每名涉罪未成年人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监督考察时,要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不同需求,督促制定所附条件执行的具体计划,分阶段评估帮教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帮教方案,提升精准帮教实效。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庄某,男,作案时17周岁,初中文化,在其父的印刷厂帮工。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顾某,女,作案时16周岁,职业高中在读。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常某,男,作案时17周岁,职业高中在读。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章某,女,作案时16周岁,职业高中在读。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汪某,女,作案时17周岁,职业高中在读。

2019年6月8日,庄某因被害人焦某给其女友顾某发暧昧短信,遂与常某、章某、汪某及女友顾某共同商量向焦某索要钱财。顾某、章某、汪某先用微信把被害人约至某酒店,以顾某醉酒为由让被害人开房。进入房间后,章某和汪某借故离开,庄某和常某随即闯入,用言语威胁的手段逼迫焦某写下一万元的欠条,后实际获得五千元,用于共同观看球赛等消费。案发后,庄某等五人的家长在侦查阶段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均获得谅解。

【西甲直播履职过程】

(一)开展补充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找出每名未成年人需要矫正的“矫治点”,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该案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直接移送起诉。西甲直播经审查认为,庄某等五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均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但前期所作社会调查不足以全面反映犯罪原因和需要矫正的关键点,故委托司法社工补充社会调查,并在征得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心理测评。经分析,五人具有法治观念淡薄、交友不当、家长失管失教等共性犯罪原因,同时各有特点:庄某因被父亲强行留在家庭小厂帮工而存在不满和抵触情绪;顾某因被过分宠溺而缺乏责任感,且沉迷网络游戏;汪某身陷网瘾;常某与单亲母亲长期关系紧张;章某因经常被父亲打骂心理创伤严重。据此,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研究确定了五名未成年人具有共性特点的“矫治点”,包括认知偏差、行为偏差、不良“朋友”等,和每名未成年人个性化的“矫治点”,如庄某的不良情绪、章某的心理创伤等,据此对五人均设置共性化的附带条件:参加线上、线下法治教育以及行为认知矫正活动,记录学习感受;在司法社工指导下筛选出不良“朋友”并制定远离行动方案;参加每周一次的团体心理辅导。同时,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庄某学习管理情绪的方法,定期参加专题心理辅导;顾某、汪某主动承担家务,定期参加公益劳动,逐渐递减网络游戏时间;常某在司法社工指导下逐步修复亲子关系;章某接受心理咨询师的创伤处理。西甲直播综合考虑五名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情节及需要矫正的问题,对五名未成年人均设置了六个月考验期,并在听取每名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时,就所附条件、考验期限等进行充分沟通、解释,要求法定代理人依法配合监督考察工作。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后,西甲直播于2019年10月9日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二)制定具体的帮教计划并及时评估帮教效果,调整帮教方法。在监督考察期间,检察官与司法社工共同制定了督促执行所附条件的具体帮教计划:帮教初期(第1-3周)注重训诫教育工作,且司法社工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密切接触,增强信任度;帮教中期(第4-9周)通过法治教育、亲子关系修复、行为偏差矫正、团体心理辅导等多措并举,提升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法律意识,促使不良行为转变;帮教后期(第10-26周)注重促使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纪守法。每个阶段结束前通过心理测评、自评、他评等方式评估帮教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判,调整帮教方法。比如,帮教初期发现庄某和章某对负责帮教的社工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和回避、对抗行为,通过与司法社工机构共同评估双方信任度和匹配度后,及时更换社工。再如,针对章某在三次心理创伤处理后仍呈现易怒情绪,建议社工及时增加情绪管理能力培养的内容。又如,针对汪某远离不良“朋友”后亟需正面榜样力量引领的情况,联合团委确定大学生志愿者一对一结对引导。

(三)根据未成年人个体需求,协调借助相关社会资源提供帮助,促进回归社会。针对案发后学校打算劝退其中四人的情况,西甲直播与教育局、学校沟通协调,确保四人不中断学业。根据五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对就学就业的需求,西甲直播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顾某、章某分别提供声乐、平面设计辅导,联系爱心企业为常某提供模型设计的实习机会,联系人力资源部门为庄某、汪某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让矫治干预与正向培养双管齐下。经过六个月考察帮教,五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逐步摒弃不良行为,法治观念、守法意识增强,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开始养成。2020年4月9日,西甲直播综合五人考察期表现,均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庄某已成为某西点店烘焙师,常某在模具企业学习模型设计,顾某、章某、汪某都实现了在大专院校理想专业学习的愿望。五个家庭也有较大改变,亲子关系融洽。

【指导意义】

(一)附条件不起诉设定的附带条件,应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合理设置,具有个性化,体现针对性。西甲直播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坚持因案而异,根据社会调查情况,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的具体需求等设置附带条件。对共同犯罪未成年人既要针对其共同存在的问题,又要考虑每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设定符合个体特点的附带条件并制定合理的帮教计划,做到“对症下药”,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教育矫治功能的实现。

(二)加强沟通,争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西甲直播应当就附带条件、考验期限等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沟通,使其自觉遵守并切实执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和其所在学校是参与精准帮教的重要力量,西甲直播应当通过释法说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与各方达成共识,形成帮教合力。

(三)加强对附带条件执行效果的动态监督,实现精准帮教。西甲直播对于附条件不起诉所附带条件的执行要加强全程监督、指导,掌握落实情况,动态评估帮教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帮教方式和措施。为保证精准帮教目标的实现,可以联合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爱心企业等共同开展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一条、第四百七十六条、第四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

(检例第105号)

【关键词】

涉嫌数罪  听证  认罪认罚从宽  附条件不起诉  家庭教育指导  社会支持 

【要旨】

对于一人犯数罪符合起诉条件,但根据其认罪认罚等情况,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西甲直播可以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位或者不当问题的,应当突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因案因人进行精准帮教。通过个案办理和法律监督,积极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男,作案时16周岁,高中学生。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牛某,男,作案时17周岁,高中学生。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黄某,男,作案时17周岁,高中学生。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关某,男,作案时16周岁,高中学生。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包某,男,作案时17周岁,高中学生。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李某利用某电商超市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多次在某电商超市网购香皂、洗发水、方便面等日用商品,收到商品后上传虚假退货快递单号,骗取某电商超市退回购物款累计8445.53元。后李某将此犯罪方法先后传授给牛某、黄某、关某、包某,并收取1200元“传授费用”。得知这一方法的牛某、黄某、关某、包某以此方法各自骗取某电商超市15598.86元、8925.19元、6617.71元、6206.73元。

涉案五人虽不是共同犯罪,但犯罪对象和犯罪手段相同,案件之间存在关联,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公安机关采纳西甲直播建议,对五人依法并案处理。

【西甲直播履职过程】

(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惩教结合优势。审查逮捕期间,西甲直播依法分别告知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促其认罪认罚。五名犯罪嫌疑人均表达了认罪认罚的意愿,并主动退赃,取得了被害方某电商超市的谅解。西甲直播认为五人虽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但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系普通诈骗犯罪,且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加上五人均面临高考,因而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西甲直播通知派驻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向五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根据五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认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提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将帮教方案和附带条件作为具结书的内容一并签署。

(二)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司法实践中,对犯数罪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很少适用。本案中,李某虽涉嫌诈骗和传授犯罪方法两罪,但综合全案事实、社会调查情况以及犯罪后表现,依据有关量刑指导意见,李某的综合刑期应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利于顺利进行特殊预防、教育改造。为此,西甲直播专门针对李某涉嫌数罪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未成年犯管教干部、少年审判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组织负责人等担任听证员。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对李某作附条件不起诉,以最大限度促进其改恶向善、回归正途。通过听证,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李某父母认识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听证的各方面代表达成了协同帮教意向。2019年12月23日,西甲直播对李某等五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因人施策精准帮教。针对家庭责任缺位导致五人对法律缺乏认知与敬畏的共性问题,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五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监督考察期间定期与心理咨询师沟通、与检察官和司法社工面谈,并分享法律故事、参加预防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同时,针对五人各自特点分别设置了个性化附带条件:鉴于李某父母疏于管教,亲子关系紧张,特别安排追寻家族故事、追忆成长历程以增强家庭认同感和责任感,修复家庭关系;鉴于包某性格内向无主见、极易被误导,安排其参加“您好陌生人”志愿服务队,以走上街头送爱心的方式锻炼与陌生人的沟通能力,同时对其进行“朋辈群体干扰场景模拟”小组训练,通过场景模拟,帮助其向不合理要求勇敢说“不”;鉴于黄某因达不到父母所盼而缺乏自信,鼓励其发挥特长,担任禁毒教育、网络安全等普法活动主持人,使其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个人荣誉感和家庭认同感;鉴于牛某因单亲家庭而自卑,带领其参加照料空巢老人、探访留守儿童等志愿活动,通过培养同理心增强自我认同,实现“爱人以自爱”;鉴于关某沉迷网络游戏挥霍消费,督促其担任家庭记账员,激发其责任意识克制网瘾,养成良好习惯。

(四)联合各类帮教资源,构建社会支持体系。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司法社工全流程参与精准帮教。西甲直播充分发挥“3+1”(检察院、未管所、社会组织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平台优势,并结合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联合团委、妇联、教育局共同组建“手拉手法治宣讲团”,要求五人及法定代理人定期参加法治教育讲座。西甲直播还与辖区内广播电台、敬老院、图书馆、爱心企业签订观护帮教协议,组织五人及法定代理人接受和参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或实践。2020年6月22日,西甲直播根据五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表现,均作出不起诉决定。五人在随后的高考中全部考上大学。

【指导意义】

(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涉嫌数罪但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也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西甲直播应当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后果,并结合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综合评估可能判处的刑罚。“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法院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目前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均是以成年人犯罪为基准设计,西甲直播对涉罪未成年人刑罚的预估要充分考虑“教育、感化、挽救”的需要及其量刑方面的特殊性。对于既可以附条件不起诉也可以起诉的,应当优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存在数罪情形时,要全面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等情况,认为并罚后其刑期仍可能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以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特殊功能,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及早摆脱致罪因素,顺利回归社会。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升考察帮教效果。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往往关联家庭,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同样需要家长配合。西甲直播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不仅要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自身的考察帮教,还要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争取家长的信任理解,引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方式,自愿配合监督考察,及时解决问题少年背后的家庭问题,让涉罪未成年人知法悔过的同时,在重温亲情中获取自新力量,真正实现矫治教育预期目的。

(三)依托个案办理整合帮教资源,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西甲直播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在社会调查、人格甄别、认罪教育、不公开听证、监督考察、跟踪帮教等各个环节,及时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各种专门力量,积极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各方联合,依托党委、政府牵头搭建的多元化协作平台,做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支持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八条、第四百五十七条、第四百六十三条、第四百八十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牛某非法拘禁案

(检例第106号)

【关键词】

非法拘禁  共同犯罪  补充社会调查  附条件不起诉  异地考察帮教

【要旨】

西甲直播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认真审查,报告内容不能全面反映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的,可以商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有关组织、机构补充调查。对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但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外地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案西甲直播可以委托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西甲直播开展异地协作考察帮教,两地西甲直播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帮教取得实效。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牛某,女,作案时17周岁,初中文化,无业。

2015年初,牛某初中三年级辍学后打工,其间经人介绍加入某传销组织,后随该组织到某市进行传销活动。2016年4月21日,被害人瞿某(男,成年人)被其女友卢某(另案处理)骗至该传销组织。4月24日上午,瞿某在听课过程中发现自己进入的是传销组织,便要求卢某与其一同离开。乔某(传销组织负责人,到案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得知情况后,安排牛某与卢某、孙某(另案处理)等人进行阻拦。次日上午,瞿某再次开门欲离开时,在乔某指使下,牛某积极参与对被害人瞿某实施堵门、言语威胁等行为,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客厅内以打牌名义进行看管。15时许,瞿某在其被拘禁的四楼房间窗户前探身欲呼救时不慎坠至一楼,经法医鉴定,瞿某为重伤二级。

因该案系八名成年人与一名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公安机关进行分案办理。八名成年人除乔某已死亡外,均被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西甲直播履职过程】

(一)依法对牛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牛某提请批准逮捕后,西甲直播依法讯问牛某,听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意见。经审查,西甲直播认为牛某因被骗加入传销组织后,积极参与实施了非法拘禁致被害人重伤的共同犯罪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归案后供述稳定,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依法对牛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联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及其法定代理人组成帮教小组,建立微信群,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预防其再犯。同时,商公安机关对牛某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等进行社会调查。

(二)开展补充社会调查。案件移送起诉后,西甲直播审查认为,随案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不够全面细致。为进一步查明牛某犯罪原因、犯罪后表现等情况,西甲直播遂列出详细的社会调查提纲,并通过牛某户籍所在地西甲直播委托当地公安机关对牛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平时表现、社会交往、家庭监护条件、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等进行补充社会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走访牛某父母、邻居、村委会干部及打工期间的同事了解到,牛某家庭成员共五人,家庭关系融洽,母亲常年在外打工,父亲在家务农,牛某平时表现良好,服从父母管教,村委会愿意协助家庭对其开展帮教。取保候审期间,牛某在一家烧烤店打工,同事评价良好。综合上述情况,西甲直播认为牛某能够被社会接纳,具备社会化帮教条件。

(三)促成与被害人和解。本案成年被告人赔偿后,被害人瞿某要求牛某赔偿五万元医药费。牛某及家人虽有赔偿意愿,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款。西甲直播向被害人详细说明牛某和家人的诚意及困难,并提出先支付部分现金,剩余分期还款的赔偿方案,引导双方减少分歧。经做工作,牛某与被害人接受了西甲直播的建议,牛某当面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支付现金两万元,剩余三万元承诺按月还款,两年内付清,被害人为牛某出具了谅解书。

(四)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鉴于本案涉及传销,造成被害人重伤,社会关注度较高,且牛某在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对是否适宜作附条件不起诉存在不同认识,西甲直播举行不公开听证会,牛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侦查人员、帮教人员等参加。听证人员结合具体案情、法律规定和现场提问情况发表意见,一致赞同对牛某附条件不起诉。2018年5月16日,西甲直播依法对牛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和犯罪性质、情节、后果、认罪悔罪表现及尚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等因素,参考同案人员判决情况以及其被起诉后可能判处的刑期,确定考验期为一年。

(五)开展异地协作考察帮教。鉴于牛某及其家人请求回户籍地接受帮教,办案西甲直播决定委托牛某户籍地西甲直播开展异地考察帮教,并指派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牛某户籍地西甲直播进行工作衔接。牛某户籍地西甲直播牵头成立了由检察官、司法社工、法定代理人等组成的帮教小组,根据所附条件共同制定帮助牛某提升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能力、树立正确消费观、提高就业技能等方面的个性化帮教方案,要求牛某按照方案内容接受当地西甲直播的帮教,定期向帮教检察官汇报思想、生活状况,根据协议按时、足额将赔偿款汇到被害人账户。办案西甲直播定期与当地西甲直播帮教小组联系,及时掌握对牛某的考察帮教情况。牛某认真接受帮教,并提前还清赔偿款。考验期满,西甲直播综合牛某表现,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回访,目前牛某工作稳定,各方面表现良好,生活已经走上正轨。

【指导意义】

(一)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报告内容不完整的,应当补充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报告是西甲直播认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小、是否适合作附条件不起诉以及附什么样的条件、如何制定具体的帮教方案等的重要参考。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涉罪未成年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生活状况、犯罪原因、犯罪前后表现、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社会帮教条件等,应具有个性化和针对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可以进行社会调查。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西甲直播可以商请公安机关进行社会调查。认为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补充进行社会调查,也可以自行补充开展社会调查。

(二)对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但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的案件。对于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但诉讼中已经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三)对外地户籍未成年人,可以开展异地协作考察帮教,确保帮教效果。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办案西甲直播属于不同地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希望返回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生活工作的,办案西甲直播可以委托其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西甲直播协助进行考察帮教,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西甲直播应当予以支持。两地西甲直播应当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具体情况,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积极沟通协作。当地西甲直播履行具体考察帮教职责,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行踪轨迹、人际交往、思想动态等情况,定期走访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所在社区、单位,并将考察帮教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西甲直播。办案西甲直播应当根据考察帮教需要提供协助。考验期届满前,当地西甲直播应当出具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考察帮教情况总结报告,作为办案西甲直播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一条、第四百六十三条、第四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

(检例第107号)

【关键词】

聚众斗殴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撤销附条件不起诉  提起公诉   

【要旨】

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逃避或脱离矫治和教育,经强化帮教措施后仍无悔改表现,附条件不起诉的挽救功能无法实现,符合“违反考察机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唐某,男,作案时17周岁,辍学无业。

2017年3月15日,唐某与潘某(男,作案时14周岁)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口角,相约至某广场斗殴。唐某纠集十余名未成年人,潘某纠集八名未成年人前往约架地点。上午8时许,双方所乘车辆行至某城市主干道红绿灯路口时,唐某等人下车对正在等红绿灯的潘某一方所乘两辆出租车进行拦截,对拦住的一辆车上的四人进行殴打,未造成人员伤亡。

【西甲直播履职过程】

(一)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17年6月20日,公安机关以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将该案移送西甲直播审查起诉。西甲直播审查后认为:1.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唐某虽系聚众斗殴的纠集者,在上班高峰期的交通要道斗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发时其不满十八周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以及当地同类案件已生效判决,评估唐某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2.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通过亲情会见、心理疏导以及看守所提供的表现良好书面证明材料,综合评估其具有悔罪表现。3.亲子关系紧张、社会交往不当是唐某涉嫌犯罪的重要原因。唐某的母亲常年外出务工,其与父母缺乏沟通交流;唐某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过密,经常出入夜店,夜不归宿;遇事冲动、爱逞能、好面子,对斗殴行为性质及后果存在认知偏差。4.具备帮教矫治条件。心理咨询师对唐某进行心理疏导时,其明确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不再跟以前的朋友来往,并提出想要学厨艺的强烈意愿。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后,其母亲愿意返回家中履行监护职责,唐某明确表示将接受父母的管教和督促。西甲直播综合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犯罪成因及帮教条件并征求公安机关、法定代理人意见后,认定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2017年7月21日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二)设置可评价考察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强化帮教措施。西甲直播成立由检察官、唐某的法定代理人和某酒店负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开展考察帮教工作。针对唐某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烹饪技能培训,促其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活动,要求法定代理人加强监管并禁止其出入特定场所。同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多次开展心理疏导,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关系。在考验前期,唐某能够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表现良好,但后期其开始无故迟到、旷工,还出入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为此,西甲直播及时调整强化帮教措施:第一,通过不定时电话访谈、委托公安机关不定期调取其出入网吧、住宿记录等形式监督唐某是否存在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训诫,并通过心理咨询师进行矫治。第二,针对唐某法定代理人监督不力的行为,重申违反考验期规定的严重后果,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司法训诫。第三,安排唐某到黄河水上救援队接受先进事迹教育感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选择具有正能量的人交往。

(三)认定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唐某自控能力较差,无法彻底阻断与社会不良人员的交往,法定代理人监管意识和监管能力不足,在经过西甲直播多次训诫及心理疏导后,唐某仍擅自离开工作的酒店,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帮教。西甲直播全面评估唐某考验期表现,认为其在考验期内,多次夜不归宿,经常在凌晨出入酒吧、夜店、KTV等娱乐场所;与他人结伴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员助威;多次醉酒,上班迟到、旷工;未向西甲直播和酒店负责人报告,擅自离开帮教单位,经劝说仍拒绝上班。同时,唐某的法定代理人也未如实报告唐某日常表现,在西甲直播调查核实时,帮助唐某欺瞒。因此,西甲直播认定唐某违反考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2018年1月15日,西甲直播依法撤销唐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四)依法提起公诉,建议不适用缓刑。2018年1月17日,西甲直播以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对其提起公诉。法庭审理阶段,公诉人指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根据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调查核实的情况,认为唐某虽认罪但没有悔罪表现,且频繁出入娱乐场所,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再犯可能性较高,不适用缓刑。2018年3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唐某未上诉。

【指导意义】

(一)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实际表现,及时调整监督矫治措施,加大帮教力度。西甲直播对干预矫治的情形和再犯风险应当进行动态评估,发现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违反帮教协议的相关规定时,要及时分析原因,对仍有帮教可能性的,应当调整措施,通过延长帮教期限、心理疏导、司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措施加大帮教力度,及时矫正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偏差。

(二)准确把握“违反考察机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频次、具体情节、有无继续考察帮教必要等因素,依法认定“情节严重”。西甲直播经调查核实、动态评估后发现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多次故意违反禁止性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进入特定场所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违反指示性监督管理规定,经西甲直播采取训诫提醒、心理疏导等多种措施后仍无悔改表现,脱离、拒绝帮教矫治,导致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功能无法实现时,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三条、第四百七十九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为指导各地西甲直播依法积极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一步提升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效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西甲直播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

一、制发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的主要考虑

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确立的一项特别诉讼制度,是最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办案程序,对于及时依法分流案件,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西甲直播依法积极适用,2013年以来,累计适用人数已达4.6万余人,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我们也发现仍然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不清晰,对刑诉法规定的“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把握不准,机械套用一般量刑规则,造成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起诉后法院判决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比率较高;二是与相关诉讼程序混淆,存在对应当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直接提起公诉,或者对应当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直接作出不起诉的情形,甚至为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将可以直接不起诉的案件,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损害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不规范,社会调查流于形式,所附条件缺乏个性化和针对性,社会化支持不足,导致考察帮教难以全程、深入和精准。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检察人员认识上存在偏差,没有认真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为监督考察会增加工作量,产生怕麻烦思想,导致一些本该附条件不起诉的却没有决定适用。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2017年西甲直播制发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其中,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附带条件以及附带条件的履行监督等专门进行了规定。2018年,西甲直播与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依托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社会观护等工作,为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质量和效果提供支撑。全国有不少地方西甲直播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总结出很多有益经验。为此,我们筛选法律适用准确、办案效果好、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例,对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其办案规则予以明确,供各地参照适用,引导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良性运行,依法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以充分发挥出这一特殊诉讼程序的制度价值。

二、本批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相关情况

为确保所选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指导性,我们面向全国征集了160余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例。经逐案筛选,重点围绕“附条件不起诉与起诉条件把握”、“附条件不起诉与不起诉条件区分”、“如何做好社会调查”、“找准‘精准帮教点’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探索异地协作帮教形式”、“考验期的设置与调整”、“准确认定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标准”等内容,调阅案卷等材料,研究案件办理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履职过程、社会效果等因素,并征求相关部委、法学专家及地方西甲直播意见,确定5件案例,经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西甲直播检察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今天予以公开发布。

本批5个案例分别来自江苏、浙江、河南3个省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涉嫌罪名看,涉及聚众斗殴、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传授犯罪方法罪6个罪名,基本涵盖了未成年人常见多发罪名。二是从案件类型看,1件系考验期间因表现良好被缩短考验期,1件系异地协作开展考察帮教,1件系对涉嫌数罪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件系对犯罪时未成年、诉讼过程中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件系考验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5个案例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基本涵盖了附条件不起诉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办理类似案件的解决思路与方案。三是从所附条件看,有的设定了按月分期赔偿的义务,有的列出了考验期内的负面行为清单,有的针对多人既有共性化的附带条件,也设置个性化的具体要求,有的提出每周的量化指标,有的有针对性调整强化了帮教措施。5个案例所附条件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都很强,为确保考察帮教实效奠定了基础。四是从实际效果看,4个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顺利经过监督考察,生活走上了正轨,有的有了相对稳定的职业,有的考入大学一本专业深造,有的有了一技之长,充分展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价值。同时,对于严重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比如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西甲直播也绝不姑息,及时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不适用缓刑,体现了西甲直播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鲜明态度。此外,多件案例涉及社会调查、精准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从不同角度展示了西甲直播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程序要求、专业特点和积极效果,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指导性。

三、本批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

一是有利于指导各地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比如,明确了“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法院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我们发布的胡某某抢劫案,抢劫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根据各种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后测算胡某某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因而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如果涉嫌数罪,只要综合全案事实、社会调查情况以及犯罪后表现,综合刑期可能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同样可以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如发布的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在当前广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下,发布这些案例,可以指导各地西甲直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测算出明确具体的量刑,避免机械套用一般量刑规则,更加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一步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刑事追究,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有利于指导各地依法精准设置所附带的条件。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所附条件至关重要。针对实践中所附条件普遍存在的大而化之、不够精准甚至千篇一律等问题,5个案例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认知偏差、行为偏差、不良人际关系和情绪管理、心理创伤等导致犯罪的各种因素,结合犯罪原因、回归社会的具体需求等设置了有针对性的附带条件并制定合理的帮教计划,做到了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确保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教育矫治功能的实现。发布这些案例,对于指导各地找准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点”、“感化点”,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设定具体、明确,可操作、可评价的监督管理条件和考察帮教措施提供了借鉴。

三是有利于指导各地厘清相关诉讼程序的界限。针对实践中有的案件应当附条件不起诉,一些地方为了避免繁杂的监督考察工作,而提起公诉或者直接作不起诉处理的问题,通过发布胡某某抢劫案,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进一步明确对于既可以附条件不起诉也可以起诉的,应当优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这对于指导各地减少程序混用乱用,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四是有利于凝聚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合力。4个指导性案例之所以最终都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专业社会力量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比如,组建包括司法社工、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及其监护人的帮教小组,举行公开(不公开)听证,参与公益劳动,发挥值班律师作用,等等。这既是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成效的重要保障,也彰显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担当。对于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西甲直播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力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西甲直播则无旁贷。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把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好的制度落实的更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加美好、更高水平的期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宽严相济 重在转化 最大限度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优势 ——西甲直播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就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主题),西甲直播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史卫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西甲直播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适用对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犯罪不能适用。对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但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牛某非法拘禁案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二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即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其他类型犯罪比如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等犯罪不能适用。三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可能的宣告刑,而非法定刑,即,如果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法院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比如,我们发布的胡某某抢劫案,抢劫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根据各种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后测算胡某某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因而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还有,发布的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李某虽触犯两罪,但综合全案事实、社会调查情况以及犯罪后表现,依据有关量刑指导意见,李某的综合刑期应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因而也对其附条件不起诉,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四是符合起诉条件。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起诉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条件的,应直接依法适用不起诉,不能以附条件不起诉代替不起诉。五是有悔罪表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列举了几种情形,主要包括认罪认罚,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退赃、尽力减少或者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犯罪中止,等等。

总之,具备以上五个条件,西甲直播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但这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实践中有一些符合这些条件,但因帮教条件不具备等原因而没有被附条件不起诉。今后,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

记者: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验期限是如何设置的?是否可以调整?

史卫忠: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需要设置六个月到一年的考验期,考验期的长短要与未成年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主观恶性大小相适应。在此期间,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西甲直播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西甲直播将根据社会调查情况,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的具体需求等设置附带条件。考验期间,未成年人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漏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西甲直播所附条件情节严重的,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就是因违反考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考验期间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西甲直播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其余4个案例就是这样的情况。

当然,考验期限并非一成不变。西甲直播可以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不同情况和个性需求,动态调整考验期限和帮教内容。比如,发布的胡某某抢劫案,鉴于胡某某表现良好、考上大学后角色转变等情况,西甲直播组织家长、学校、心理咨询师、社区召开“圆桌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经综合评估,各方一致认为原定考验期限和帮教措施已不适应当前教育矫治需求,有必要作出调整。西甲直播决定将胡某某的考验期缩短为八个月。同样,根据教育矫治需要,西甲直播也可以决定延长考察期限。

记者:“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具体指什么?

史卫忠: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是指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要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接受一系列的矫治和教育项目,主要包括:(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三)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七十六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从上述规定看,矫治和教育项目可大体分为四类,一是矫正类,如接受心理辅导、参加公益活动、接受相关教育等;二是修复类,如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三是限制类,如限制进入特定区域等;四是保护观察类,如戒瘾治疗等,并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西甲直播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和帮教需求来设置考察帮教的内容,以保证取得预防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的实效。

记者:如果被害人不同意西甲直播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西甲直播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吗?如何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史卫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如果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就是说,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参与权,以及通过申诉寻求救济的权利,但其意见及申诉在法定层面不具有阻断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即使被害人不同意,西甲直播依然有权从教育、感化、挽救出发,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是,在实践中,西甲直播对被害人的意见非常重视,一方面是因为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在诉讼中是一方当事人,而西甲直播负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被害人的意见对于西甲直播而言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被害人意见西甲直播一般是采纳的。另一方面,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需要一个和谐的环境,如果在被害人强烈反对的情况下,西甲直播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仅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而且对于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也不利。《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规定,“对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可能激化矛盾或者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慎重适用。”也就是说,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有重要的影响。这也符合“双向保护原则”,以避免执法的片面性。

实践中,西甲直播会尽可能地鼓励、说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把保护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权转化为事前对其权益的关注和尊重,在做好释法说理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依法满足其回归正常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精神损失获得补偿,相关困难得到解决等。因此,促使被害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谅解或双方达成和解,就成为西甲直播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的重要工作,实践中便呈现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结合适用的局面,二者往往相互影响,在过程中互为条件,在法律后果上相互印证。需要指出的是,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和解中,不是只看或者重点关注是否赔偿到位,而是更注重促进涉罪未成年人从认知到情感的社会化,真正起到实质性的唤醒良知的作用。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要有和解的诚意,即使无力赔偿,西甲直播也可以通过司法求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记者: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整体适用情况怎么样?下步重点工作是什么?

史卫忠:从法律确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来,西甲直播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2015年以来,适用人数逐年上升,2015年至2019年,适用人数分别为3779人、4455人、5681人、6624人、7463人,占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人数的比率(简称“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分别为6.04%、8.00%、10.06%、12.15%、12.51%。特别是2020年以来,西甲直播指导各地西甲直播坚持依法应用尽用原则,前11个月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401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达19.9%,同比上升7.8个百分点。

同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或者重新犯罪被提起公诉人数保持在较低水平,2015年至2019年分别为99人、141人、134人、183人、233人,被重新提起公诉人数占附条件不起诉总数的比率基本保持在2.3%至3.2%之间。2020年前11个月,附条件不起诉后重新起诉232人,占附条件不起诉人数的2.47%,反映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整体适用情况良好,且随着适用人数不断增加,教育挽救和监督考察效果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以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一是提高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准确把握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严格规范适用程序,推动解决调查报告形式化、同质化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所附条件的针对性。二是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积极适用,尤其是对做相对不起诉处理或者法院判处一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多的地方,加强跟踪指导,加大适用力度,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调研分析。研究适用条件、合理范围,为进一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供检察经验和智慧。

记者: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中,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史卫忠:从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可以看出,做好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不仅要依托于专业司法队伍的构建,也有赖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这几件指导性案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西甲直播注重在个案办理每个环节中,主动争取、整合相关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如有的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全程引入司法社工落实社会调查、跟踪帮教等特殊程序;有的在依法讯问、调查核实中,聘请心理专家开展人格甄别、犯罪心理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有的在适用认罪认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借力律师、监管人员等实施认罪教育、矫治教育等措施;有的在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中,争取团委、妇联、民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支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等。坚持在办案中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促进办案,以有效的沟通做到靶向发力,以密切的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以资源的整合实现多赢共赢,最大限度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更大程度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追求,最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监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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