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毛伟利 邱哲)5月29日上午,浙江省龙泉市竹垟乡文化礼堂人头攒动。由龙泉市检察院提起的王某、兰某、翁某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开庭审理。龙泉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朝华出庭支持公诉并担任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龙泉市法院院长罗沛担任审判长。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大对龙泉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该案采用巡回法庭下乡开庭的方式,作为向山区人民普法的重要活动,邀请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当地干部和村民观摩庭审。不少农民放下农活专程赶来旁听,没有位置就站着听庭,聆听了长达2个小时的庭审后,村民们纷纷表示:“以前对野生动物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感觉最严重就是罚款,今天的庭审让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回去之后一定转告身边的朋友,对野生动物不猎杀、不贩卖、不食用。”
2017年11月,被告人兰某猎捕了1只白鹇和3只果子狸,将其出售给王某。王某作为专门出售野味的“二道贩子”,又将白鹇和果子狸出售给翁某食用。经鉴定,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果子狸属于国家“三有名录”保护动物。另据查,王某有猎捕、收购尖吻蝮、乌梢蛇、棘胸蛙等国家“三有名录”保护动物的行为。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在构成犯罪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为此,西甲直播发布公告,督促有关机关或社会组织依法起诉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公告督促,在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出现履职缺位的情况下,西甲直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当庭作出刑事处罚,同时判决3名被告人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600元,并在市级媒体刊登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