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案件管理要抓住“案-件比”这个关键。“案-件比”的价值归根到底就是“责任”,每一起案件都要努力办到极致。实“案-件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案件类别不同而异,重视与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综合运用。
会议指出,要抓住队伍分类管理这个关键点。分类管理的“牛鼻子”是把员额退出落实。不能胜任、考核不合格,必须退出。检察官逐级遴选和上级院检察官助理到下级院入额要同步推进,形成动态平衡。
会议表示,业绩考评是检察管理的重要载体。全体检察人自我管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已初步确立。各级院领导要牢牢抓住每月反映出的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科学调度工作、评价业绩优良中差,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