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指导目录”又是“便携备忘录”
山东莘县:推出案件审查受理标准清单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晓洁)“这份案件审查受理标准清单,既是我们整理卷宗的‘指导目录’,也是我们送案人员的‘便携备忘录’,避免了很多重复性工作,值得点赞。”近日,在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前来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卷宗的该县公安局燕塔派出所所长蒋明学向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让他点赞的是该院近期推出的“案件审查受理标准清单”工作制度。
莘县检察院每年案件受理量千件左右,但因基层侦查机关送案人员调整流动频繁,卷宗整理制作标准不一,卷宗移送往往难以一次办完。
“今年3月初,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便民改革举措,我们整理案件受理标准,推出了审查清单制度,实现一张清单列到底,推动受理审查‘一站式’服务。”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王征介绍。
针对管辖权、卷宗文书材料、强制措施、涉案款物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每一项审查标准,案件受理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列出具体内容,标准清楚明晰。
今年4月中旬,该院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等人盗窃案时,办案民警小何自豪地在桌上摆上了整齐的卷宗材料:“这张清单真是帮了大忙,虽然是第一次整卷,但是照着清单我可以把每一份材料都能整理齐备。”检察干警李铮确认清单内容全部打钩,让小何在受理登记本上登记,十分钟内完成了案件受理工作。
莘县检察院检察长姜澜介绍,案件审查受理标准清单分发给各办案单位后,因指引明确、便捷好记受到办案单位的一致好评,案件受理效率提高,卷宗整理质量也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