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马祥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指出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云南省富民县检察院深入践行西甲直播法治思想,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借鉴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司法+”救助模式叠加救助效能,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内部贯通,一体推进司法救助。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立足院小案少实际,建立“司法+内部”协作,形成全院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将司法救助融入“四大检察”工作,制作司法救助排查表,把线索摸排任务分解到业务条线、各办案单元,要求承办人逢案必核、逢案必查,全力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实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坚持“随案同步救助”理念,将司法救助与办案程序紧密结合,在案件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同步启动救助程序,确保司法救助金成为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及时雨”“暖心钱”。
2022年,各业务条线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并移送救助线索20条,同比上升400%。民事检察条线在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时,发现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线索,随即同步移送救助线索,通过检调对接、上门调解和发放救助金,就地化解矛盾,拆除“堵心墙”,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长达21年的矛盾纠纷。
外部联通,扩大救助“朋友圈”。着力拓展救助深度和广度,建立“司法+社会”救助机制,主动与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共同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配合助推乡村振兴机制,将农村地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快速反应衔接、专项行动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实现救助线索互通,让救助效果在“1+7”中实现最大化。2022年,我院收到来自成员单位移送的救助线索12条,救助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2人、妇女11人、残疾人3人、其他群众3人。在司法救助基础上,2名未成年人被县民政局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范围,每人每月可领取1374元帮扶资金直至成年;9名未成年人被县妇联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充分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融合。2名退役老兵获得临时救助金1.1万元。
重点融通,真情照亮成长路。以“司法+守护”持续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聚焦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2022年救助11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通过第三方机构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社会救助、家庭指导、救助金代管等多种模式,从家庭教育、司法保护和社会关爱等方面多元救助帮扶未成年人。为1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争取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协调镇政府、村委会代管发放,多方合力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校园。依托“学+邮+检”三点一线“未检邮路”品牌,与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打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并结合办案情况,邀请专家开展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团体辅导,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提升教育监护水平。联合团县委开展“共护未来”关爱慰问活动,为17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和学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