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检察院楼梯通道的“廉政文化墙”。
《说文解字》说:“泉,水源也。”泉水源清流洁,劝诫为官从政者要清廉自守。玉泉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西南部,是呼和浩特市的发祥地,这里因“玉泉井”而得名。“玉泉井”又名“御泉井”。相传康熙皇帝率军西征平息噶尔丹叛乱凯旋后,途经呼和浩特,在大召寺门前歇脚,御马踏出泉水,所以“御马刨泉”也成就了“御泉井”的美名。一代代玉泉检察人融进这清泉中,行走在依法充分规范履职的坐标点上,廉洁文化如一股特殊的清泉,入景、入心、入行。
玉泉区检察院在院门口的电子屏幕上持续播放廉政格言,在楼梯通道内打造“廉政文化墙”,在检察官书屋布置以案明纪相关书籍,在办公室里悬挂廉政书画。该院党建品牌标识由泉字变化而来,中间立有寓意为办铁案的方鼎,使公正与清廉融为一体。滴水穿石,汇涓成河,寓意检察人员应秉承水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做到清廉如水、表里如一。
该院始终坚持廉洁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统筹推进,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积极探索构建防治一体化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新运用“小切口”工作机制,持续增强检察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让廉洁文化深入每名玉泉检察人的司法办案日常,让干警时刻感受关于“廉”的辽阔、关于“正”的践行。该院每季度组织重点案件现场旁听庭审,以案释纪,让干警直观感受违法犯罪的教训,接受警示教育,同时深刻理解拒腐防变的重要意义。此外,该院还在新媒体矩阵策划推出了“‘廉’动玉检”专栏,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真正做到常念“紧箍咒”、重锤敲响鼓。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