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甲直播

西甲直播

[同题报道]江苏南通:检察长带头办案 推动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时间:2023-12-1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字体:  

“两家企业折腾这么多年,总算有了大家都接受的结果。检察长到一线办案,把法理、道理都讲得很清楚。他提的方案的确是最佳解决办法,我们都心服口服。”11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某对来回访的南通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西甲直播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干”,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2023年以来,南通市西甲直播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院部署,细化制度、传导压力,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案1013件,比去年同期整体增长14.5%,切实推动了工作质效的整体提升。

检察长带头攻坚克难

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是西甲直播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更是示范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途径。为此,南通市检察院聚焦重大疑难和复杂敏感案件,出台《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分案和评价办法》,全面推行“随机分案+指定分案”模式。

一起合同纠纷案历经多次民事诉讼仍未解决,2021年7月,案件当事人之一、江苏宿迁某公司向南通市检察院申请监督。“两家企业已经深受讼累近20年,再这样僵持下去,结果只能是双输。这个案件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我作为检察长,理应主办该案。”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说。

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中)促成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为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纠纷久拖不决的症结,恽爱民调阅全部纠纷关联案件的卷宗,向法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多次走访涉案公司和设备存放地,核实涉案公司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能力。同时,恽爱民多次组织两家企业负责人面谈和电话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成两家企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有难案,院领导抢着办,普通干警跟着办,这是常态。”据了解,南通市检察院制定《入额院领导考核细则》,成立检察长办案评查组,对院领导主办案件开展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审批权限等专项评查,以成绩公开倒逼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南通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所办案件做到“零瑕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超过八成,跨部门、跨分管领域办案354件,办理案件类型由刑事领域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拓展,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包案”取得良好效果

要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院领导的带动、引领作用尤为关键。近年来,南通市西甲直播在复杂疑难信访案件中推行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信访矛盾在首办环节实质性化解。

“你们放心,我俩都挺好的,农忙时我会给承包户开拖拉机贴补家用,生活上没有问题。”近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涂某夫妇,涂某告知检察官生活近况。

涂某的女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故,涂某夫妻不服相关部门处理决定,长期信访,对女儿的遗体坚持不同意火化近11年。2021年,海安市检察院在“进网格”活动中获得该案线索,南通市检察院随即启动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南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房栋主办该案。

房栋成立工作专班,就案件开展专题讨论,推动召开由信访、民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商解决方案。经西甲直播建议,有关部门减免了遗体保管费用。与此同时,南通市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帮助涂某夫妇缓解经济压力,使这起信访积案得以化解。该案入选西甲直播发布的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本地。”今年以来,南通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化解信访案件254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少数”带动“多数”成长

“能在此次比赛中获奖,离不开平时的积累,特别是跟着副检察长杨建新一起办案,让我受益匪浅。”在江苏省第一届公益诉讼业务技能竞赛中,来自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王筱铮以综合成绩第二名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近年来,南通市检察院持续在全市开展“青蓝计划”导师制实践活动,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与64名年轻干警精准结对,在办案中教、在实践中带,不断激发“乘数效应”。按照活动方案,王筱铮与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新结对成为“师徒”。

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杨建新指导王筱铮全面调查事实和证据,研究全链条追溯赔偿方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试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经过四轮磋商,6名当事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大部分赔偿款在刑事案件起诉前就已缴纳到位。该案入选江苏省西甲直播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受益于院领导办案“传帮带”的不止王筱铮一人。64个“徒弟”由“师傅”指导带领,在办案中淬炼,均成长为本院业务骨干。院领导带头办案,推动了办案质效整体提升。近年来,南通市西甲直播共有116件案例被西甲直播、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涌现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68人,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标兵、能手51人,有2家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4家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陈颖之 葛明亮 季捷)

揭开200万元债务背后的真相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罗海妹

2023年5月,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罗海妹(右中)带队赴涉案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按我现在的收入水平,这笔债如果真要我还,我得还近30年。”前几天,当事人李明再次致电向我表示感谢。

2022年5月24日,李明向我院提出民事案件监督申请。受案后,我向法院调取该案审判、执行卷宗。案件材料显示:2014年2月,李明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万元,王强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贸易公司为这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李明到期未偿还借款,2016年2月,某小额贷款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同年8月,法院判决要求李明支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2017年1月,某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与民行部门检察官讨论该案,未发现法院判决有不当之处。但针对李明提出的“从未实际收到借款,只是在朋友提供的合同上签了字”这一申诉理由,我认为案件真相需进一步核实。

经过深入调查,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王强系该小额贷款公司的隐名股东。2014年1月,某公司在该小额贷款公司一笔200万元的贷款无法按期偿还,为保证公司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账面正常状态,王强提议向案外人杨兵借款,代为偿还这200万元贷款,但杨兵表示200万元资金只能供王强短期使用。为及时偿还杨兵这笔借款,2014年2月,王强通过中间人请李明帮忙,让李明在相关借款合同上签字。在王强等人运作下,200万元贷款以李明的名义借出,资金却最终转入杨兵账户。

我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大家一致认为,王强参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发放工作,以李明名义向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指挥放贷员办理借款合同,实际控制并使用所借款项,原审判决认定有误。2022年6月,我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3年4月,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讼请求。

我带领办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某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民事案件60多件,仅与王强有关的案件就有10余起。我们针对另外8起虚假诉讼向法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那些在房顶劳作的身影不时出现在我眼前

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检察长 何玮

近日,我在电话回访中得知被害人家属李大妈这段时间身体不太好,决定年底前再去她家走访一次。

李大妈的老伴周师傅是一名建筑工人。2021年5月,包工头孙志强承接了启东市钟山镇某二层楼房修缮工程,带着周师傅等人开始施工。5月6日,在楼顶干活的周师傅突然坠落,不治身亡。孙志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该案由我承办。

据孙志强陈述,施工过程中他没有为周师傅提供安全带,只用一根布条拴在其腰间。窄窄的布条怎么能承受一个成年男子的体重?我走访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发现周师傅的不幸遭遇丝毫没有引起从业者的重视。在其他农村自建房楼顶,不规范、不安全施工问题仍然严重。“我这些年一直带人给乡亲们建房,没听说要什么资质啊。”讯问孙志强时,我感受到他对安全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

被告人孙志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与周师傅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经我院提起公诉,启东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办结,事故带来的痛楚却仍在延续。“老伴走了,我一个人心里空落落的。”办完老伴的后事,年近70岁的李大妈生了一场大病,赔偿金被花得所剩无几,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我们多次上门看望,为她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那些在房顶辛苦劳作的身影仍不时出现在我眼前。我带队开展调研,梳理近3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发现农村自建房建设中存在从业人员资质缺乏、安全防护设备不合格、工程外部监督机制有漏洞等六个方面问题,逐一提出建议举措,与住建、安监等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相关排查整治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画眉鸟的命运迎来转折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 孙亚

近日,我接到湖南省保靖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贾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生态赔偿异地修复方案被当地林业部门认可,林业部门将委托有资质的园林公司开辟生态修复林,修复工作由保靖县检察院全程监督。画眉鸟的命运终于迎来转折。

2022年,南通某花鸟市场有商家公然售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公安机关查明“货源”来自湖南保靖人贾某。经查,贾某自己捕捉并向付某等猎捕者收购画眉鸟共1200余只,通过李某经营的快递站点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涉案画眉鸟价值600多万元。

我主办该案,并成立办案组。“我老家那边画眉鸟非常多,大家都上山捉。”听说可能面临十年重刑,贾某很震惊。其辩护律师提出,画眉鸟虽然在2021年2月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这种鸟在贾某家乡很普通,其行为对当地画眉鸟的繁衍和生态环境并无实质损害。

贾某及其律师的辩解是否成立?2023年3月,办案组前往湖南保靖走访调查。在当地林业部门,我们了解到画眉鸟的种群分布情况及保护宣传政策;在贾某家和附近村寨,我们看到为防止鸟儿糟蹋庄稼,山上农田里支起不少捕鸟网;走访鸟类专家,我们得知大量猎捕不仅会对画眉鸟种群繁衍造成危害,还会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功能。

我们认为,既要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也要给当地群众知法守法设置一个合理的“缓冲期”。我们审查认定,贾某、付某等猎捕者有自首情节,运输者李某系从犯,梁某等收购者未造成野生动物死亡,认罪悔罪并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均可减轻处罚。对购买画眉鸟仅供娱乐的其他20多名犯罪嫌疑人,我们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要求他们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办案中,我们同步开展公益诉讼诉前和解,与所有涉案人员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将赔偿金全部收缴到位。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上百万网友通过媒体在线旁听该案庭审直播。法庭上,我申请专家到庭阐述画眉鸟的生态、科学、文化和社会价值,并当庭发出“唤醒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检察宣言。相信在司法机关呵护下,画眉鸟终将回归山林婉转歌唱。

涉案地块复垦后稻麦收成都不错

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恒伟

2023年10月20日,海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恒伟(左)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涉案地块复垦情况进行“回头看”。

“这块地复垦后一季稻一季麦,今年稻、麦的收成都不错。”近日,我到海安市隆政街道建设村境内353省道沿线回访,建设村党支部书记向我介绍了一处涉案地块复垦后的情况。

2021年7月,我院收到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某二手市场乱占耕地案件线索。经现场勘查,我们发现紧挨353省道的涉案地块上建有4处钢结构厂棚,散乱堆放着大量钢材,地面硬质化,耕地资源受到破坏。

同年8月,我院决定对该案立案调查,案件由我主办。我们向建设村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同时走访询问村干部。经查,2013年10月,中铁十局项目部与原海安镇建设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租地协议,临时租用土地服务省道建设,约定两年租用期满后,由中铁十局项目部复垦土地,如未按有关规定复垦,所交复垦保证金13万余元转作复耕费由建设村支配。2015年10月,省道工程竣工,中铁十局项目部未按租赁协议复垦。建设村经济合作社考虑到涉案地块硬质化严重、恢复原状困难、复垦费用较高,决定将其变更为设施农用地,转租他人使用。就这样,涉案地块被租给经营二手钢材生意的刘某,租期到2021年4月。建设村本想一边出租一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直到租赁协议期满,审批手续都未办理,刘某也未按约定搬离。

我们咨询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得知涉案地块变更用地性质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法办理变更设施农用地手续,应当予以复垦。鉴于土地仍处于被非法占用状态,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1年8月,我院依法向隆政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刘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同年10月,我院收到隆政街道办事处书面回复:已责令刘某搬离,并与某公司签订协议,由其负责案涉耕地复垦。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我院推动海安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和违法用地专项治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我院先后督促复垦耕地3万余平方米。

检察建议促推秸秆临时堆放点专项整治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刚

“之前天天烟熏火燎,现在彻底收摊了,这是堆场平掉后我家收获的第一茬稻。”近日,我带队下乡走访,村民老陈向我介绍。在多个新设堆场,我们看到醒目的围栏圈定了堆放区域,扎好的秸秆有序摆放,围栏边设有管理公示牌,写着“秸秆有序堆放,人人爱护环境”的宣传标语。

这次“回头看”让我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2023年春节期间,该堆场烧秸秆的浓烟把周边村民呛进医院,当地群众意见很大。接到线索后,我带队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赶到现场,那时堆场的明火尚未完全熄灭,烟尘弥漫笼罩村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死禽与秸秆混杂,漫溢至周边农田、道路。“说是放秸秆的,结果啥都往里扔。”村民们纷纷聚拢过来向我们反映情况。

借助县域治理“大数据平台”关键词搜索,我们发现秸秆堆场相关问题举报23条,涉及全县10个镇区。我立即组织办案团队进一步调查。据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部分乡镇距离生物质发电厂较远,堆场的秸秆无法及时运出,导致后续管理混乱、安全问题频出。

事关村居环境整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指导办案团队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对亟待整改的堆场,建议相关部门扑灭明火、清运垃圾、平整场地;对缺乏监管的堆场,建议相关部门考虑选址合理性,健全秸秆收储管理体系,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对有火灾安全隐患的堆场,建议电力部门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前期布点协商和后期周边环境维护,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

经我院推动,如东县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秸秆临时堆放点专项整治行动。扑灭堆场明火,20余处积存的秸秆被转运处置,5处选址不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堆场被移除,土地经过修复重新种上庄稼。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减少秸秆带来的二次污染。电力部门对现有堆场进行安全评估,移除了不符合标准的点位。

(文稿统筹:葛明亮 陆吟秋 周庆兰 马银霞 周雨濛 姜剑峰 秦晓微 刘志强 周末 杨建新)

[责任编辑: 何南宁 于春贺]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