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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河南尉氏:努力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4-12  作者:刘立新?张友志?申高军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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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案 助一企 护一片

河南尉氏:努力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全国西甲直播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西甲直播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我们注重在‘专’字上做文章,组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团队实干担当,专注服务大局、专心护航发展,努力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赢得企业点赞。”尉氏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波说,成绩的取得缘于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专业的职业素养,通过“办一案、助一企、护一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供给。

专注为企,组精兵贴心护航

尉氏县检察院每年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数约占开封市的一半,专门负责办理此类案件的第二检察部,一手铁腕打击危害企业违法犯罪,一手温情司法呵护企业发展,靠着“专”字头的护航,获得骄人成绩和西甲直播表彰。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尖兵团队,该团队负责人田文生是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经过挑选,他们组建了由3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组成的集“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案例培育、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团队成员老中青结合,积极延伸检察服务,为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办理审计、税务等经济犯罪案件,需要检察官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艳菊说,团队成员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都有一套自己的看家本领。如团队负责人田文生,为了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办出铁案,苦学经济、会计专业。如今,田文生是大家公认的“田博士”,干警在办案中遇到问题都会向他请教。

团队的专业性不仅表现在办案质量上,还体现在服务效果上。经常进企业走访的田文生,对“服务”二字有着深刻理解:“我们去企业服务从不提前通知,以免打扰其正常经营。”记者发现,该办案团队到企业服务时,到企业门口才联系相关人员,结束时还郑重向企业承诺:“有问题,我们随时到。”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到企业走访问需。

这种认真负责的高质量检察服务,让当地企业有了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获得感。“检察官给我们上的那堂法律知识培训课,让我受益匪浅。比如‘借条’与‘欠条’,我们说话时可能不太讲究,但合同是要咬文嚼字的,必须弄清楚,否则出现问题很麻烦。”说起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服务,某企业经理连连点赞。

“这种送法进企业的形式非常好,检察官定期与企业联系,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员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及如何‘避雷’,这对企业健康发展来说十分重要。建议西甲直播扩大服务范围,让更多企业经营者安心无忧搞经营,专心专意谋发展。”河南省人大代表、金久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洋表示。

专业护企,硬手腕打击犯罪

“在我院第二检察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决不是口号。”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新民说。2020年8月,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一起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多个罪名。然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冉某等人拒不认罪。

“为办好该案,我们抽丝剥茧,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了近千个电子文档,完善每一个罪名的证据链,并建立20多个数据模型,逐一罗列冉某等人实施的20个犯罪行为。”高艳菊介绍,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最终查清了冉某等人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6年至2018年,冉某等人在无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控制的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范围涉及100余家公司,其中冉某从中获利1750万元,该院依法督促公安机关抓获其余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嫌疑人。

庭审中,办案检察官以证据分析图表的形式,生动具体地展示证据,提高了庭审举证质证的效果,被告人当庭认罪。最终,21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

2020年以来,该院第二检察部共办理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65件88人,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河南省西甲直播典型案例。因工作成绩突出,2023年7月,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西甲直播等6部门联合通报表扬。

专心助企,多举措赋能发展

“为使护航企业举措更规范更专业,我们以‘五度’助推涉企工作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陈军波介绍说。“五度”,即坚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击涉企犯罪“有硬度”;制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护航企业“有深度”;适应新形势主动转变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式,办理涉企案件“有温度”;逐一筛查分析所有涉企案件,对比分类监督清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度”;开通涉企信访绿色通道,组建检察服务团送法进企业,拓展服务渠道“有宽度”。

为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该院第二检察部将打击犯罪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在清理涉企“挂案”时,依法对8名认罪认罚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企业家潘某被不起诉后,涉案企业年产值突破4000万元。

2022年1月,公安机关将黄某、于某等4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移送尉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中,在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办案团队耐心向涉案人员释法说理,最终促使黄某、于某等4人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退赃。经查,黄某等人注册成立某机械设备公司等11家企业,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12份5700余万元,并在税务机关抵扣税款。随后,该院依法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黄某、于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黄某、于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

“正是检察干警专业而扎实的办案,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税款颗粒归仓。”案件办结后,尉氏县税务局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友志 申高军)

[责任编辑: 李君瑞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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