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蝉鸣起,葡萄十里香。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鹤镇“果满山川”现代农业园区内,阳光玫瑰葡萄迎来丰收,果农们穿梭在藤蔓间,采摘已经成熟的葡萄……然而,迎接这样的丰收图景,李某等13家种植户却等了近3年时间。事情还要从一起假葡萄苗案说起。
2021年12月,李某等13家种植户经人介绍,通过一款微信小程序向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2.8万余株阳光玫瑰葡萄苗。
“秋冬是种植葡萄苗的最佳时间,我们原计划尽快将葡萄苗种到大棚里,但万万没想到,到货的葡萄苗超9成都是死苗。”李某回忆称,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运输问题导致葡萄苗大量死亡,在联系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某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种植户每株增补3元,卖家重新发苗。
2022年3月,李某等13家种植户在收到补发的葡萄苗后,第一时间将葡萄苗移栽到了大棚里。看着一天天长大的葡萄苗,李某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然而三个月后,李某发现不对劲,无论是叶片的颜色还是形状,这些葡萄苗与别人家的阳光玫瑰都存在不小的差异。此刻,李某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李某等13家种植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曾某于同年9月被捕。据曾某交代,其所经营的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李某等人选中的阳光玫瑰葡萄苗,第一次交付的均为不知名葡萄死苗,而第二次重新补发的葡萄苗实际上是红玫瑰葡萄苗。经鉴定,第二批葡萄苗也是劣质种苗,成活率极低。最终,果农被迫铲除所有种苗。
劣质葡萄苗被铲除后,13家种植户的200余亩大棚前前后后荒废了近一年,直接财产损失达到56万元……果农的勤劳不仅颗粒无收,还被骗了苗款。
2022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游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我们就下定决心在打击整治犯罪的同时,全力帮助种植户追回损失。”游仙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一方面调查了解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真实财务状况,掌握曾某名下房产情况,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另一方面实地走访被骗的种植户,了解损失情况,并协助种植户申请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引导他们理性维权。
由于曾某名下资产不足以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检察官对曾某及其家人多次释法说理,督促其真诚认罪悔罪。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曾某主动认罪,赔偿了种植户的损失。
2023年10月,经游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万余元,退缴违法所得38万余元。
(本报记者曹颖频 李敏 通讯员梁红梅 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