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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报道]江苏徐州:针对重点领域民生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全力守护群众吃住行安全
时间:2024-11-2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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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来自实打实的安全感

江苏徐州:针对重点领域民生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全力守护群众吃住行安全

“在这里增设交通信号灯源于我的建议,成于检察院的努力。”11月初,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大代表、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六堡社区党支部书记任铁提出的建议,依托云龙区检察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转化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任铁这样总结这一利民举措的实现过程。

吃得放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愿望,也是西甲直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发力方向。“今年以来,我们将包含劳动者权益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在内的11个重点领域的民生问题细化分解为47项检察监督任务清单,以检察为民回应百姓关切,以实打实的安全感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奠基。”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告诉记者。

医药安心

2024年10月,徐州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召开。听证员对西甲直播通过高质效办案,助力提升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做法予以肯定。

为了让群众求医问药安心安全,检察之力不只体现在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更体现在打击制售假药犯罪行为、维护药品安全上。

王某的两个网店将假药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直到消费者发现其销售的止疼胶囊内外包装批准文号完全不同后报案,其犯罪行为才东窗事发。经查,王某等人将含有双氯芬酸钠成分(有镇痛、抗炎作用)的不知名粉末灌装到胶囊中,包装后按照成效不同贴上不同药品标签,制作成有所谓止咳定喘、风湿镇痛、壮骨补钙功效的成品药,在网店上销售。为节约物流成本、降低寄递风险,王某又与快递网点老板刘某合谋,刘某负责储存、打包、寄递假药,每件包裹额外提成1元。

今年10月30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辖区商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024年1月,法院对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王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4月29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前不久,徐州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抗抑菌制剂违规问题开展排查,发现“消”字号产品存在标签说明书违规、虚假宣传、违禁成分超标等“猫腻”。该院与徐州市卫健委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西甲直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发现不合格产品199件,立案处罚22件,罚款共3.4万元。

饮食放心

今年4月26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改造升级情况进行“回头看”。

2024年3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睢宁县检察院反映:部分餐饮店在未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情况下,使用预制菜进行销售,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睢宁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走访调查,发现除了被举报的实体餐饮店外,辖区部分外卖平台也存在类似情况。

睢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商家隐瞒菜品真实情况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该院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商家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推广工作,并现场指导整改。截至目前,睢宁县已有10余家餐饮商家在门店醒目处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预制菜使用明示。

食品安全连着千家万户。近年来,徐州市西甲直播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以高质效办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厨师郭某到做羊肉生意的冯某家做客,得知加工、出售羊耳朵利润丰厚,表示愿意尝试。冯某为郭某提供脱毛机等设备,帮助其购买工业烧碱、含有甲醛成分的工业消毒水等物品,然后现场“教学”,告诉郭某将羊耳朵变白的秘诀在于“多放消毒水”。郭某如法炮制,生产出1000公斤“高颜值”羊耳朵,以4000余元卖给某食品加工厂。案发后,徐州市西甲直播依法对郭某、冯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郭某、冯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1.5万元,西甲直播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也得到法院支持。

安居宜居

安居宜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

村民李大爷家的老房子因村里建厂需要,于2003年被征收。村里为李大爷另外安排了一处宅基地,作为搬迁补偿。签订搬迁协议时,李大爷的侄子李某和李大爷住在一起,李某就作为乙方与村里签订了协议。房屋拆迁后,村里安排李大爷住进老村委会院内的两间房屋,就这样过了10多年。2023年,村里将老村委会院内房屋出售,称李大爷名下已有宅基地、不符合补偿条件。看到院里其他住户都得到补偿,李大爷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因原搬迁协议上的乙方为李某,李大爷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2023年12月,李大爷向徐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西甲直播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内容及诉讼程序并无不当,但李大爷老有所居的要求也应得到照顾。徐州市检察院与该市贾汪区检察院联合办案,检察官与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深入沟通,多次到李大爷家释法说理。经两级西甲直播共同努力,村委会同意另外提供一处房子供李大爷居住,李大爷向西甲直播撤回监督申请。

“以前和人合租不免担心安全问题,现在住着安心多了。”陈女士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合租房的租户之一,也是徐州市西甲直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守护“群租”安全工作的见证者和受益者。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为7万余人,其中居住在5人以上合租房的有3000余人。许多跟陈女士一样在徐州打拼的年轻人,因居住成本考虑选择与他人合住。

今年10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向社区居民讲解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崔毅介绍,该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合租房监管方面存在盲点,合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为此,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发现室内私拉乱接电线、未配备灭火器等安全隐患2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为了让租户更有安全感,该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出租人基本信息采集及建档造册制度,以及中介机构、出租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报备出租房屋和租住人信息制度,收到良好效果。

安全出行

伏羊节在徐州历史悠久。每次节日期间,外地游客大量涌入,市区餐饮娱乐场所火爆异常,但把酒言欢也造成酒驾醉驾案件高发。

“要让大家吃得尽兴,喝得也安心。”今年7月伏羊节伊始,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会同云龙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禁酒驾”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走上街头,向辖区主要酒店、羊肉馆等经营场所往来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西甲直播还协调交警部门,将巡查点位移至餐饮场所附近,以加强对店内消费人员“酒后不开车”的提示。

今年11月11日,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居民小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但停车、开门、下车这种日常驾驶行为中再正常不过的操作暗藏的风险,极易让人忽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梳理近年来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存在施划不合理、施划后道路宽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问题,导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道行驶,“停车难”“停车乱”现象较为普遍,易引发“开门杀”等交通事故。针对这些问题,鼓楼区检察院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着手开发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违规施划监督模型,以检察之智助力社会之治。该模型运行半年来,因违规施划泊位导致的交通事故发案率同比下降28.3%。该院还推动徐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出台规范停车秩序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增加、调整10万个停车泊位施划。

牵挂群众出行安全,鼓楼区检察院还专门为特定群体设置了一重保障。

“我们摸排线索时发现,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到公交站台的路上,部分盲道缺失,公交站没有盲文站牌,对视障学生出行很不友好。”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段绪朝介绍,2024年7月至8月,该院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

10月11日,鼓楼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残联,组织残障人士、特殊教育学校师生代表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无障碍环境现场体验活动。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小周走出校门,听着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沿着盲道走到公交站,一路畅行。“有了盲文站牌,去哪儿都知道坐几站公交了。”小周说。

(本报记者管莹 通讯员张睿 周悦)

支持起诉帮165户村民落实土地租金

“部分租金已经到账,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江苏省丰县检察院检察官走村入户进行案件回访,村民老尹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不已。

事情还要从2020年9月说起。秦某和丰县某村165户村民口头约定,由秦某租赁村民314余亩耕地用于种植果树,租期4年,租金按年支付,共计75万余元。第一年,租金按时到账。没想到一年过去,村民们再也等不来租金入账的信息。多次讨要租金无果,村民向丰县检察院求助。

丰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该村开展调查。尽管从老尹处得知当年村民并未与秦某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只是作了口头约定,但检察官通过走访村民、查看涉案土地使用情况,认为“村民的耕地被秦某用于种植果树”这一事实足以认定。办案检察官告诉老尹:“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双方口头约定的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秦某拒不支付租金没有法律依据。”据此,丰县检察院决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165户村民追索56万余元农田租赁款。

考虑到村民普遍年龄较大、诉讼能力弱,办案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撰写支持起诉申请书。案件起诉后,检察院与法院联动配合,听取并梳理双方当事人意见15条,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开展调解4次,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前不久,秦某支付了第一笔拖欠租金18万元,其余租金将在两年内全部清偿。在办案检察官见证下,秦某与村民签订继续租用土地的书面合同,每年先付费后用地的合同条款让村民放下心来。

(高倩 毛令辉)

39名农民工领到94万元工资

“我们都拿到工资了!”2024年10月底,农民工老赵第一时间将好消息告诉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检察官。

2024年7月,老赵等39名农民工来到贾汪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急切地向检察官讲述他们的烦“薪”事:“我们起早贪黑干了7个月的活,工资到现在都没领到。”原来,2023年初,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个建设工程,老赵等人进场施工。可是,到当年10月工程结束时,老赵等人的工资一直未发放。

贾汪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银行等单位调取了某建筑公司的用工合同、打卡记录、银行卡流水等证据材料,发现多名人员在无考勤记录、无用工合同的情况下仍从该公司领到大额工资,多张工资发放单上的签名为同一人,工资审核单也未经相关单位审批。农民工工资疑似被套取,而相关单位存在监管缺位问题。

贾汪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健全工资套取防范机制,加强对工资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设用工程序,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合同、考勤、工资表、银行发放流水关联一致的“四流合一”监管体系。为帮助该案39名农民工尽快拿到辛苦钱,贾汪区检察院多次与人社部门、某建筑公司及工程发包方协商,促成发包方同意从后期工程款中拨出资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4年9月,94万元资金打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10月,经人社、住建部门审核,39名农民工的工资“落袋为安”。

(杨宝琦)

旧厂变新馆 消防要跟上

“球馆里配备了灭火器,增设了逃生通道,孩子们在这里打球我们放心了。”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检察官对由旧厂房改造的运动场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位带孩子来场馆练习乒乓球的家长表示。

近年来,因城市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新沂市多家传统产业厂房闲置。为盘活现有设施,提高全民运动规模,不少废旧厂房被改造为篮球馆、羽毛球馆等运动场馆兼培训机构,有时一座厂房里能容纳2到3个不同的运动场馆。

2024年7月,有“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新沂市检察院反映:一些由废旧厂房改造的运动场馆存在逃生出口不足、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隐患,每到暑期场馆内运动人员较多,且多为未成年学生。针对该线索,该院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及属地政府,对4处由废旧厂房改建、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运动场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调查。经查,上述场馆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较为严重。

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运动场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改。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疏通涉案运动场馆消防通道4处,配置室外消火栓10个,新增安全疏散门4处,安装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灭火器40余个。同时,新沂市检察院联合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约谈12家运动场馆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讲,督促场馆经营者增强安全意识,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考虑到发现问题的场馆均属于“厂中厂”(即同一厂区出租给两家及以上经营单位),新沂市检察院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就进一步治理“厂中厂”消防安全隐患、推进火灾报警装置安装使用达成共识。

(钟一平 韩莹萱)

严防“白包种子”入农田

今年9月14日,围绕惩治和预防涉农资安全犯罪,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又到育种时节。近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户开展种子安全法治宣讲。该院之前办理的一起“白包种子”案的被害人李某也跟检察官一起,用自己的受骗经历为大家现身说法。

李某是沛县的水稻育苗大户、农田承包大户,其培育的秧苗不仅用于自家插种,还会卖给周边其他种粮户。两年前,李某在一次农产品展销会上认识了赵某,向其购买了3万余斤“圣稻22”水稻种子。没想到这些种子育出的秧苗稀稀拉拉,大部分都没出芽。当年插秧时,不仅李某自己承包的土地无苗可种,其与他人签订的秧苗培育订单也不可能完成。无奈之下,他只好高价从别处购买培育好的秧苗,并向客户进行赔偿,加起来共损失20余万元。

李某向赵某索赔,赵某却矢口否认卖过稻种给李某,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6月,沛县检察院受理该案。检察官审查发现,赵某卖的种子无标识、无标签、无生产商,是典型的“白包种子”。

“这类种子通常发芽率、纯度都达不到要求,农户购买使用后可能造成减产和绝产。”办案检察官介绍。

沛县检察院对赵某销售的“白包种子”溯源倒查,赵某的供货商周某浮出水面。经查,周某在无任何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自己种植或向周边农户收购的水稻进行简单的除尘、烘干处理,再冒充品牌稻种对外销售。经沛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9日,赵某、周某等3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资市场监管漏洞,2024年9月,沛县检察院依法向沛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种子生产销售执法监督;引导种子经营主体依法备案、合法经营;对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种子安全。

(蔡崇 吴冬梅)

[责任编辑: 何南宁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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