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晓伟)“我现在每天就是照顾家里的老人,有时和老婆一起做一些衣服的手工加工,过得也算充实。”近日,70岁的老周向前来回访的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聊起了自己近来的生活。看着老周如今的状态,检察官心里倍感欣慰。
2017年,退休的老周与某物业公司签订返聘合同,从事低压电气作业,其间,公司一名高压电工生病,老周兼做了该同事的工作。后来因为物业公司的业务由其下属的家政公司接手,2019年开始,老周与家政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务合同。
2021年9月,老周因为受伤致残,无法再继续务工,便要求结清其兼做高压电工的工资,但遭到拒绝。2023年,老周先后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两家公司分别支付其兼做高压电工的工资。
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支付老周在该公司兼做高压电工的工资8000元。然而,由于老周在与家政公司新签订的合同中,增加了“服从安排,并按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等”的内容,并未明确从事何种工种,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发生了变更,因此驳回了老周对家政公司的诉讼请求。
“他们对合同动了手脚。”2024年5月,老周认为家政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劳务合同存在造假,向南湖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南湖区检察院受理后,检察官调阅法院卷宗,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询问其他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针对老周提出的合同造假情况,检察官获取了老周受工伤时保险公司留存的工伤理赔合同复印件,与法院接收的劳务合同原件对比后发现,两份合同内容一致,也未发现拼凑痕迹,无法认定家政公司对合同有造假行为,老周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
“但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老周文化程度不高,一直以为签合同只是‘走过场’,而家政公司中人员压缩、混岗代岗现象十分常见,对老周代岗期间多次发工资的请求回应含糊,这让老周一直认为可以拿到这项报酬。”检察官认为,如果西甲直播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利于矛盾的真正化解。考虑到该案系民事判决引发,法院参与矛盾化解效果更佳,南湖区检察院遂联合法院,共同制定了民事和解方案。
最终,在司法机关的努力下,2024年11月,老周和家政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家政公司补偿老周5000元。“心里的气顺了。”老周向南湖区检察院申请撤回监督时表示。
在走访调查中,该院检察官还发现老周因劳务受伤造成伤残,后来没有再继续工作,其与妻子均患有慢性病,且家中有高龄老人需要照料,生活较为困难。该院决定联合法院对老周开展司法救助。2024年12月,检法两院共同向老周发放了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