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谭昌煜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抓手,围绕做实“四个全面”,不断激发高质效办案的内生动力,推动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高质效办案。
一、实现高质效办案,必须全面优化工作作风
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案管部门统筹督”责任链条。一把手将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深入分管部门,督促部门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压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案管部门充分发挥分析研判职能作用,做好案件流程等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化解办案风险隐患。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系统随机匹配被检案件与检查人员,有效规避人为干扰,确保监督流程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同步引入业务专家组建评查团队,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维度对案件质量开展全流程深度剖析,形成科学专业的评估报告。依托公开听证制度搭建多方沟通平台,2024年共组织公开听证31场次,有28件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环节提出监督意见,其中24件争议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多方协商实质性化解。积极构建“内部监督+外部协同”立体化监督网络,与纪检监察、审计、社会媒体等监督主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
二、实现高质效办案,必须全面补齐短板
实施“靶向补短”工程。深入分析业务状况,针对业务宏观管理、案件微观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在业务宏观管理方面,检察长直接参与重大案件讨论,充分发挥决策指导作用,确保案件办理方向正确;检委会专题研究典型案例培育,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和研讨,提升办案水平;推动业务数据分析会商机制落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在案件微观管理方面,加强对个案的监督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本院办案组织、办案模式,开展检察特色工作。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充分利用全国西甲直播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赋能手段,以业务管理智能化促进高质效办案。搭建业务分析“数字驾驶舱”。构建涵盖12类业务指标的动态监测体系,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实时采集、整合、分析和展示。通过“数字驾驶舱”,检察官可以直观了解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实时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办理质效,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提供宏观业务态势分析和决策依据,帮助合理配置检察资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三、实现高质效办案,必须全面提升能力
打造“阶梯式”培养体系。通过“导师制+项目制”培养模式,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选拔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员额检察官作为导师,与青年干警结成对子,从办案技巧、法律适用、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并为青年干警提供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专项调研等项目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完善质量评查“反向审视”机制。构建“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三维评查体系,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常规评查定期开展,对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案件办理符合规范和要求;专项评查则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或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查找案件办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交叉评查打破地域限制,组织不同兄弟院之间相互评查,促进经验交流和问题发现。
四、实现高质效办案,必须全面争先创优
强化政治引领,创新机制建设。以西甲直播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提升“政治三力”,筑牢高质效办案的思想根基。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打造“擎旗强检”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建立“一案一评查”“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制度,将典型案例培育融入日常办案,通过“一部一品”“一案一例”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强化数据赋能,提升办案质效。构建“责任+智能+研判”三位一体数据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填录、谁出错谁担责”,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数据填报规范化水平;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对案卡填录实行“日审核、周问效、月小结、季分析”,实现问题动态清零;通过业务数据深度分析,构建办案时效监测预警体系,定期生成类案办理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和办案优化提供依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保障。推行“通报表扬+优先晋升”激励机制,通过公开表彰树立榜样,采用荣誉墙、年度表彰大会等形式,满足干警自我价值实现需求,增强干警荣誉感;为表现优异者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通道,通过优先考虑晋升、关键岗位轮岗、定制化培训等,帮助干警实现职业目标,为检察事业储备核心人才。通过不同的激励手段,形成了“认可—回报—成长”良性循环,让“有为”干警有位,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文稿统筹: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