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让无依无靠的患病老人失望
(讲述人: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 梁小成)
2026年1月,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检察官梁小成(右)与同事回访案件当事人杨大爷。
岁末年初,寒意未消。整理卷宗时,几张印有“尿毒症透析”字样的缴费单从案卷中滑落,将我的思绪拉回到杨大爷前来求助的那天。
2025年3月,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杨大爷蹒跚地走进我院,沙哑的嗓音里裹着化不开的压抑:“检察官,我有尿毒症,每周需透析三次,就等这笔钱救命啊!”望着他蜡黄的病容,我瞬间感到,这起案件寄托着一位老人沉甸甸的希望。
仔细审阅案卷,一段长达10年的债务纠纷逐渐清晰。2011年,陈某、熊某夫妇因工程建设需周转资金向杨大爷借款36万元,到期只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2015年,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分期偿还剩余的24万元本金及利息,可陈某、熊某夫妇仅还款9万元后便再无下文。杨大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扣3万元后,因未发现其他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这一“终本”,便是整整9年。
9年间,双方数次核对本息,约定剩余15.7万元由陈某单独承担,承诺却始终落空。2024年7月,杨大爷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双方达成和解,约定陈某2024年12月31日前给付15万元本息,可到期后陈某仍失信。2025年1月,法院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裁定中止执行。杨大爷患尿毒症多年,每周三次透析的高昂费用早已压得他喘不过气。唯一的儿子病故后,无依无靠的他陷入极度窘迫,这笔欠款正是他的“救命钱”。
我当即决定启动全面调查。我们组建专班,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一路梳理全案卷宗,厘清历次协议与执行程序的关键节点;另一路多维度排查陈某财产,从不动产、车辆到金融资产、社保信息逐一核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找到突破口——陈某名下虽无房产,但有两辆汽车已被法院查封,且他2025年2月已退休,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另有一起作为原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正在审理中,显然具备履行能力。
结合调查结果,我院认为陈某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案件中止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符合恢复执行条件,遂于2025年6月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恢复执行。法院迅速核实并回复采纳。
然而新难题接踵而至:为保障陈某的基本生活,法院每月可划扣的养老保险金数额有限,根本解不了杨大爷的燃眉之急。
为真正化解矛盾,我们多次约谈双方:向陈某讲清法理、点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也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向杨大爷如实说明陈某的履行能力,安抚其情绪。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慢慢地消融了双方的隔阂。
2025年6月,在多方见证下,杨大爷主动提出减免部分款项,陈某当场凑齐9万元现金交付,这场跨越10年、历经4次协商与2次执行波折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望着杨大爷舒展的眉头,感受着他紧握我双手的温度,我深深感慨:这起案件没有惊心动魄的庭审交锋,却因关乎一位老人的安康,成为我2025年最难忘的办案印记,也让我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整理:本报通讯员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