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某企业多名员工走进了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在集中受理窗口,他们讲述了自己遭遇无故裁员,却因公司没有与他们签劳动合同导致维权困难。在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努力下,当晚9时,他们就与企业就补偿等问题达成了协议,一场维权纠纷就此化解。
据了解,早在2006年,按照“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大纠纷不出区”的工作目标,怀柔区委政法委牵头在怀柔区信访接待大厅成立了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并同时在乡镇街道和村、组、户搭建起“五级”社会矛盾调处网络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刘志丰是怀柔区信访办副主任,兼任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副主任,在中心工作的这些年,他经手调解的大大小小案件和纠纷已不计其数。
“了解清楚来访人的诉求后,我们立即启动了中心‘矛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法制办、仲裁科和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及时‘报到’”,刘志丰介绍,“报到”后,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与涉事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展开沟通,当天便促成员工们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运行多年来,怀柔区打造的集中会诊、分流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怀柔模式”,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有效解决。
据怀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郑朝才介绍,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整合了信访、社保、住建、农业农村、司法、纪检等多个部门的纠纷调处职能,在合署办公的基础上,提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聚合功能。受理的矛盾纠纷可当场化解的则即时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则交集中受理窗口登记后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承诺限时办结,确保“只访一次”。
今年7月,怀柔区某村的5名村民手举锦旗走进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感谢中心帮助村里解决了长达8年的信访积案。
原来,10年前,该村拆迁“上楼”带来了村民生活成本的增加。为解决村里困难,区委、区政府同意该村优先购买新开发建设区域内3000平方米的商业门店,经营所得由村里按照本村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分配使用。8年过去了,商业门店收益累计已达1000余万元,可这笔收益应该分给拆迁村民还是全体股民,始终没有达成一致。为此,村民、股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面对这一情况,今年4月,怀柔区依托“一站式”调处机制,协调相关各方搭建起沟通交流平台,开展信访积案的联合调处、集中化解,最终明确了收益由全体股民共同分配的方案,并提交村股份合作社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
郑朝才说,怀柔区的联动联调联治机制不仅体现在矛盾纠纷受理平台的“一站式”,更体现在会商和办理平台的“一站式”。
怀柔区首创了区、镇、村三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全区乡镇街道的全覆盖,各级主要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级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阵地下沉,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与此同时,还建立完善了“矛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按照诉求事项疑难程度和轻重缓急,分别吹响“快捷哨”“应急哨”“攻坚哨”,以迅速应对重大、紧急、突出问题,快速回应群众诉求。
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记者了解到,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只是怀柔区五级调处网络体系的其中一级,除此之外,全区在乡镇、街道均建立了调处中心,在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解工作站,在村民小组、居民院落等建立起调解工作小组,并按农村每10户、社区每楼门设立基层调解信息员。五级调处网络,使得基层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明显增强,既减少了各部门因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等问题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又克服了信访部门因职能单一、权威有限、力量不足导致的矛盾调解短板,建立起了综合高效、权责分明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
据了解,成立运行10余年,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各窗口,包括社保、住建、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在内,每天都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截至目前,怀柔全区已配备专兼职矛盾化解干部174人,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均指定1名处级副职干部专门负责协调推进矛盾诉求解决,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官、心理咨询师、妇联等专业力量全面融合,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整合、多方参与。
(本报记者张雪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