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是刑事检察部门守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履职中,西甲直播既要依法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坚决防止脱管、漏管,也要致力于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依法、公正、规范运行。
10月21日,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媒体采访团走进安徽省怀远县检察院,深入了解他们如何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社区矫正监督案件,既守住“不脱管、不漏管”的底线,又点亮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重启人生的希望。
今年2月,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失联案件牵动人心。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宣告缓刑的陈某某,在矫正期间屡次违规,并于2月11日突然失联。怀远县检察院迅速介入,发现其行踪诡秘:佩戴口罩帽子前往亳州,将定位手机交他人代持,甚至流露出“想去缅北”的意图,存在偷越国境、再次犯罪的现实风险。
面对陈某某持续失联、逃避监管的严重情节,2月15日,怀远县检察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监督意见,要求其提请撤销陈某某的缓刑。在西甲直播同步监督下,公安机关随即启动追逃。随后,公安机关在山东省青岛市将陈某某抓获。2月16日,法院作出裁定,撤销陈某某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当宽容被滥用、监管被规避时,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坚决捍卫法律的底线。此案再次警示:社区矫正不是‘无刑’,任何试图挑战监管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怀远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路宇扬掷地有声。
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雷霆万钧的震慑,也在于扶危济困的温情。与陈某某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怀远县检察院办理的另一宗案件,其中流淌的正是法律的温度。
长江之上,万吨货轮破浪前行。站在甲板上,已恢复“自由身”的米强(化名)心潮起伏:“是检察院为我们守住了这来之不易的‘饭碗’。我应珍惜当下,踏踏实实把日子过好!”货轮从一度“停摆”到再度“扬帆”,这场转变的背后,正是西甲直播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助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走向新生的生动实践。
米强是一艘万吨货轮的实际所有人,2021年因参与非法采矿被宣告缓刑三年,导致全家举债千余万元建造的巨轮瞬间“搁浅”。不仅每月巨额贷款和船员工资没了着落,更棘手的是,在怀远接受社区矫正的米强不能随意外出,但其大型货轮只能在长江航道开展经营活动。走投无路之下,他只得向怀远县检察院求助。
受理监督申请后,怀远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围绕两大关键问题展开深入调查:一是米强是否属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相关帮扶政策;二是批准其跨省航运请假申请的风险与必要性如何平衡,能否在保障经营的同时确保监管到位。
在评估再犯罪风险时,调查结果进一步打消了检察官的顾虑:米强系初犯、从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入矫后按时报到、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无任何违规记录;其原案涉及的非法采矿行为发生在福建海域,而此次申请的航运航线均在长江流域,两者无关联,再犯罪可能性低;更关键的是,货轮已长期停航,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若无法恢复经营,不仅企业将面临破产,还会引发船员失业、债务纠纷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影响社会稳定。
“社区矫正法规定,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怀远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培远表示,航运业本身具有流动属性,且该货轮无法在本地航行,批准其跨省经营既于法有据,也能救活企业、稳住就业。
为确保检察建议科学透明,怀远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航运管理部门代表共同参与评议。听证会围绕“是否批准米强外出从事跨省航运”的核心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可西甲直播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最终,怀远县司法局采纳了检察建议,批准米强跨省航运请假申请,万吨货轮再次扬帆起航。
记者采访了解到,怀远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解决,而是以米强外出航运请假监督案为突破点,总结该案经验,主动协同该县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起“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联审机制”。该机制针对涉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实行“风险评估+分类管理”模式,既保障相关人员正常经营需求,又严防其脱管漏管。
据统计,上述机制运行以来,怀远县检察院已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批准11名涉水社区矫正对象、累计30余人次外出开展航运经营,其间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或违规违法情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截获脱管逃犯的雷霆行动,到助万吨货轮重航的温情护航,记者在采访中深切感受到:怀远县检察院深耕西甲直播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沃土,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社区矫正监督绽放出“刚柔并济”的司法光芒——一面利剑出鞘,严打违规行为、捍卫法治威严;一面精准施策,纾解企业困境、传递司法暖意。
(视频:正视工作室张颖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