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甲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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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采风]公开听证那些事儿
时间:2020-07-18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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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48家口腔诊所加快整改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

检察官在听证会前走访诊所了解污水处理情况

“公益诉讼听证会这样的形式非常好,西甲直播公益诉讼部门在发检察建议之外又有新的有益尝试,用最优的方式来推进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问题,把关键放在落实上,这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7月6日上午,拱墅区检察院就口腔诊所违规排放污水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的整改工作进行公开听证会,拱墅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专家邵亚萍有感而发。

听证会特别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员、相关街道工作人员来解决一个难题:去年4月,拱墅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内部分口腔诊所在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含有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的医疗污水,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如不通过专门污水管道排放、处理,可能破坏环境、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经过前期调查取证,拱墅区检察院于去年10月向区城管局发送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内48家口腔诊所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区城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治工作。但工作推进却遇到了一些阻力,原来区城管局发现大部分口腔诊所都是通过所依附的住宅小区自建管网进行排水,按照相关规定应由物业领取排水许可证,但老旧小区的地下管网需经过统一提升改造后才能办理。因疫情影响,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工程进度比计划缓慢,导致大多数口腔诊所无法在西甲直播确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排水证申领。由于整改工作涉及到区治水办、区城管局、市政养护所、相关街道等多个行政机关及部门,西甲直播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加快整改进度。

听证会上,西甲直播与区城管局、各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听取目前整改进展。截止到目前,已有三分之一的口腔诊所拿到了排水许可证,其余单位也有部分已符合申领条件,后续将继续加快办理进度。

针对目前的情况,西甲直播与区城管局又共同讨论形成了下一步整改方案,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方合力在落实办理重大公益损害案件工作刚性的同时,力争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佳办案效果。

(本报通讯员王蕴 朱媚)

首场公开听证网络直播

【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

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

“本院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申诉人的意见,充分尊重听证员的评议,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依法公正处理案件。”6月29日下午,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对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并进行互联网直播,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参与直播互动。这是该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的“首秀”。

听证会邀请了3位人民监督员、1位区人大代表、1位区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该案的侦查人员、原办案检察官、申诉人参加听证。

2013年7月,唐某驾驶一辆电动车,在一桥洞内从右侧超越前方汪某驾驶的电动车时,造成汪某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唐某驾车逃离现场。5天后,看到各种媒体报道及公安机关协查通告,唐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汪某家人各项损失共计79万余元。

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嘉兴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之后,唐某先后向嘉兴市中级法院和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结果仍然没有变化。唐某于2019年底向嘉兴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后该案转至秀洲区检察院办理。

“汪某在我超车成功后追尾,才导致的交通事故,汪某自身至少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听证会上,唐某对事故责任及逃逸行为的认定提出异议。

同时,他对公安机关提交的电动车补充勘验材料真实性提出疑问,认为公安机关勘验的电动车并非案发时他所骑的那辆。而对于逃逸行为,他表示自己当时是因为疼痛难忍才离开事故现场,并非逃逸。

“在案的证据已经非常清楚,汪某倒地是因为唐某超车后电动车尾部撞到其右侧把手所致,而唐某在离开现场后5天才投案,其间没有报警也没去正规医院就医,实属逃逸。”该案原办案人员现场出示证据,对唐某的诉求作出说明。

紧接着,听证员进行了提问:“你的车辆与汪某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事实,你有无异议?”“发生碰撞后,你没有拨打110与120,而是直接骑着你自己的电瓶车离开了现场?”“还有没有与本案相关的证明本案事实的证据?”……

面对听证员的提问,申诉人、侦查人员和原办案检察官一一作了回答。在充分问答的基础上,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也更加清楚。

为确保公开公正,秀洲区检察院在听证会现场重新对有关证据作了示证、质证、认证。

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形成评议意见。

人民监督员冯仲庆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言:“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我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复查结论。”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首秀’很成功啊!西甲直播公开听证敢于网络直播彰显了自信和接受监督的勇气!”网友“包子”评价说。当天有千余名网友通过网络观看了这场听证会,并有多名网友参与互动评论。

7月9日,唐某收到了检察院送达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虽然是维持了原决定,但是我服了!”唐某说。

(本报通讯员黄爱丽)

“评议结果我接受”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

听证会间歇,检察官对信访人释法说理

“评议结果我接受,12年前的心结该放下了。”6月8日上午,杭州市上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经过一场公开听证会后,信访多年的朱某表示息诉罢访。

2008年2月5日,朱某与邻居沈某因生活琐事在二楼平台发生纠纷,进而厮打起来,后双方被邻居劝开。经诊断,朱某的右肱骨髁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朱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沈某起诉到法院,后自行撤诉,但认为司法机关不作为,多年来多次到司法机关、信访部门上访、控告,还去过沈某单位,要求沈某赔偿医药费未果。

虽然各部门均进行了答复和说理,但朱某一直不服。今年3月,朱某来到上城区检察院控告,提出追究沈某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全额退还诉讼费、要求沈某赔偿等诉求。该院接访了朱某,副检察长胡青作为信访代办员全程代办。她一方面耐心释法说理,充分了解他的诉求,并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核实法院已根据相关规定向朱某退还一半诉讼费并得到朱某的认同,同时根据朱某的实际困难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另一方面指派检察官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并就朱某受伤原因这一关键事实到案发地调查。检察官在现场查看二楼平台状况、听取多名证人陈述后,综合在案证据情况,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朱某长期信访的根源在于对司法的不信任。”胡青认为,“对此案邀请公众听证和评议,给予朱某充分陈述的机会,公开全部证据和事实,有助于化解矛盾。”上城区检察院邀请了杭州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市律协道德纪律委员会委员等专业人士作为听证员,政法、媒体代表旁听。这也是浙江省西甲直播首次在县(区)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召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

由于其他诉求的答复已得到朱某认同,听证会围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否合理展开。听证过程中,朱某充分表达了信访的事由、诉求,公安机关对案件调查情况作了说明,上城区检察院信访案件承办检察官、立案监督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双方发生争执及朱某构成轻伤的事实存在,但现有证据难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

经过现场释法说理,朱某对西甲直播的公开答复结果表示信服。

“公开听证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尊重,让司法公开在阳光下,是倾听诉求、化解矛盾,让群众顺心满意的暖心之举。”会后,听证员李亚成表示。

(本报通讯员张珏)

对涉案企业诉不诉,听听大家意见

【诸暨市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纠错的机会,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犯,也会尽我所能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4月28日,周某从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而就在一天前,该院举行了一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诸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十余名人员受邀参与,大家就该起涉企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这个案件是有争议点的,一般来说周某的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作不起诉的情况较少。考虑到周某犯罪情节较轻和其企业实际困难,我们决定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来听一听多方意见。”承办检察官何琼表示。

2018年9月,周某经营的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拍得一块工业房地产。拍卖公告明确说明本次拍卖存在瑕疵,即该土地上尚有其他相连的建筑不属于拍卖范围。2019年7月至9月期间,周某贪小便宜,通过搬入机器设备的方式强占了与之相邻的不属于拍卖范围内的某针织厂厂房,并与对方发生冲突。经有关部门劝说后,周某仍不予理会,继续占用,造成针织厂损失。2020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诸暨市检察院。

本着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的理念,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卷后,多次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到周某被羁押后,企业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综合考虑周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后,该院依法对周某作出有罪不捕的决定,并督促周某将所有强占的厂房等建筑恢复原状,积极赔偿损失,化解双方矛盾。之后,承办检察官提出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意见。

“周某是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低,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退出占用的建筑,恢复了原状。目前依然处于复工复产时期,从帮扶企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建议对周某作不起诉。”何琼在听证会上表示。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最后一致同意西甲直播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不起诉结果经过公开听证后令人信服。公开听证将西甲直播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我觉得非常好。宽严相济,依法有据,西甲直播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诸暨市人大代表袁劲松在发言中说道。

当天下午,该院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报通讯员何若愚)

借条当场撕毁

【永康市检察院】

7月10日,距离永康市检察院召开的那场听证会不到20天,小朱夫妻已向老方偿还了欠款5万元。“接下来,我们会履行协议在本月底前全部还清欠款的,请你放心!”小朱向老方保证说。

2016年,小朱夫妻开了家五金店,向老方购煤用于生产。小朱夫妻虽不是每次都完全结清货款,但陆续都在支付,老方起初并未提出异议。后来,小朱夫妻却多次被老方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货款6.86万元,今年初老方的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小朱夫妇到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求抗诉再审。

“2017年4月20日,我们可是对过账的,他们还欠着我3.9万元的货款没付,小朱老婆的签名都在呢!”接到检察官的电话,老方气不打一处来,直呼小朱夫妻倒打一耙。

据老方说,双方在当年的4月20日写了张借条,证明小朱夫妻未付货款有3.9万元,但其实,对的只是截止到当年1月的货单,后续的货单还未计算在内。后来,因为小朱夫妻迟迟不支付货款,老方先后4次将小朱夫妻告上法庭。

“他们夫妻就是耍赖,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法院也不可能判我赢啊。”说起这事,老方就连连摇头。

“这么多次开庭,我们可一次都没去,谁知道老方是怎么说的,但是有一点,按这个借条的理解,就是截止到4月20日的货款啊,为什么就判我们要给6.86万元?”小朱讲起自己的理由来也是振振有词。

在审阅原审案卷并做了调查核实后,检察官认为双方虽各执一词,但多年来都是在“隔空”争论,所以才谁也不服气谁。不如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让大家坐下来好好评评理?

6月24日,永康市检察院决定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主持听证,三名当地人大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参与听证。这也是近三年来,小朱夫妻和老方第一次坐到一起。

听证会一开始,双方就针锋相对,不依不饶。检察官劝双方先冷静下来,然后将证据材料、调查核实情况显示在大屏幕上,逐一予以讲解说明,并将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交给特邀监督员传阅。原先,小朱还想继续争论,但当小朱妻子看到自己确认款项的微信记录后,她低下了头。

随后,检察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别请到了调解室,特别将该案现有的证据情况向小朱夫妻再做了说明,理清了利弊关系,希望两人能够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说到最后,理解了检察官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的小朱轻声询问:“检察官,能帮我们和老方说下吗?货款可不可以给我们点优惠?”

承办检察官笑着说:“我们早就帮你们和老方争取过了,让你们双方就货款金额再协商,老方也同意了!”

听证会一结束,老方当场将保存了3年的那张借条撕了。小朱难为情地连连点头:“想不到老方这么大方,我们主要是资金太紧张了,不然也不会一直拖着不付款。”随后,小朱夫妻和老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还款金额6万元,并答应在7月还清所欠的货款。

(本报通讯员金瑜)

从狩猎者到宣传者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大家不要捕、不要杀、不要吃!”7月 12日,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农贸市场,村民陈某和他的两个伙伴钟某、张某向过往的村民进行宣传。

从曾经的狩猎者到如今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者,三人的转变缘于今年5月下旬的那场公开听证会。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陈某、钟某、张某三人头戴照明灯,手拿气枪,正在稻田里“狩猎”,脚边放着一袋战利品——3只竹鸡。经讯问,这已经不是陈某第一次出来猎“野味”了。一天前,陈某与钟某就用气枪在一个小竹林里打到了5只竹鸡。

后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陈某、钟某移送吴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和钟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由于狩猎数量不大,二人主观恶性不深,能够积极承认错误,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张某被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

“灰胸竹鸡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评估为低危物种,你们三人在国家禁猎期非法狩猎并食用灰胸竹鸡,损害了本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社会公共利益,还须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检察官告知陈某等人。该院经层报浙江省检察院后,依法对陈某等三人提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什么?我只参与了一次,也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了,为什么还要对我提起诉讼?”起初,陈某等三人对西甲直播提起公益诉讼不太理解,尤其是张某更不理解。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三人逐渐对公益诉讼有了认知,并表示愿意对公益损害作出赔偿,希望达成和解。

今年5月21日,该院决定对这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诉前赔偿公开听证会。多名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案发地所在村委代表受邀到会,现场见证和进行监督。

“陈某等三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国家禁猎期间非法狩猎灰胸竹鸡8只,价值8000元。”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陈某等三人的违法事实一一举证,并对公益损害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和处理意见作出了说明,陈某等三人均表示无异议。

“三名侵权行为人认罪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建议起诉人和侵权行为人达成和解。”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最终,承办检察官宣布陈某等三人应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费用8000元,并在十日内将赔偿费用汇入吴兴区慈善总会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

“这是吴兴区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公开听证,能够直接参与、见证西甲直播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我触动很大。公开听证既对当事人起到了惩罚、教育的作用,又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值得推广!”会后,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听证人员纷纷点赞。

(本报通讯员胡鑫隆)

本期同题·浙江篇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范跃红 制图:王晓杰)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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