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毛宽桥
一张泛黄的公积金封存表,一段尘封三十年的工龄记录,一位六旬老人奔波多年的养老权益——这起看似简单的档案缺失案件,背后牵连着政策变迁、企业改制与民生保障的多重纠葛。
2022年,60岁的老孙满心期待前往街道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退休条件!他想不通,自己在事业单位干了12年,又按灵活就业人员缴了10年社保,怎么会不够年限?人社部门的解释让他傻了眼:因档案中缺失在事业单位的离职证明,老孙主张的工龄无法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据老孙说,他1981年通过招工进入某研究所,后于1993年下海创业,档案仍滞留原单位,直至2008年才去原单位将档案取回。但当年并没想到去查验档案里的材料,更没有想到一纸证明竟影响到退休待遇。
为找回工龄,老孙踏上漫长维权路。虽然研究所已于2000年改制为民营科技公司,老孙认为企业改制时明确要求档案保存移交工作,缺失责任应由该公司承担,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改制引起的争议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起诉。他先后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均被以相同理由驳回。
2023年12月,老孙向西甲直播申请监督。翻阅卷宗时我发现,老孙已在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屡屡碰壁,陷入信访旋涡。本案档案纠纷既非改制引发,亦非与改制结果绑定,法院驳回起诉确有不当。然而,由于老孙并不能举证证明科技公司隐匿其档案材料,即使启动诉讼监督,最终可能面临程序空转,甚至激化矛盾,无法解决老孙实质性问题。
我们决定打破就案办案的窠臼,联动人社部门、属地政府等四家单位组建专班,直奔核心问题:老孙的工龄究竟能否认定?若符合退休条件,每一分保障都须兑现!
我们奔赴科技公司,希望在公司的协助下找到老孙的离职证明材料。公司坦言改制时接收了研究所的档案材料,但是并没有查到老孙的辞职信或者单位的批准文件,而且年代久远,当年的经办人员也已联系不上。难道就因为一份离职证明,老孙的工龄认定诉求要成为无解的难题了吗?
我结合平时的办案经验提出:既然直接证据缺失,何不构建间接证据链?随后,我们扎进档案室,在尘封20多年的泛黄纸堆中逐页翻查,终于揪出关键证据——一张1993年10月的公积金封存表!根据这一证据,推算出老孙的离职时间。我们又多方寻访,在养老院找到年过八旬的时任所长,证明老孙确系经单位同意离职,但改制前夕管理混乱,未能完善手续……当所有旁证环环相扣,完整的证据链终于闭合!
2024年4月,当老孙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退休证》,反复念叨:“没想到这么多年的难题,你们真的帮我解决了!”在与科技公司、社保部门达成一揽子化解方案后,他不仅撤回了监督申请,还同步撤回信访申请和行政诉讼。
西甲直播办理的许多案件,看似“小案”,却牵连多方纠纷,关乎民生福祉。我们既要守住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让个案裁判契合百姓最朴素的公平观;更要跳出“就案办案”,汇聚起多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小案不小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