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我曾经很精通中医学,还被大家称为才子。可是,我不再是曾经的我了,最终还走到了这一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戴伟杰在面对我们讯问时,流下悔恨泪水的那一幕。
作为戴伟杰受贿案的承办人,当我翻阅完卷宗,详细了解戴伟杰走上犯罪道路始末时,竟然发现原来我和他有过一面之缘。
17年前,时任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的戴伟杰应邀到我所在的中学授课。其间,他用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教学案例给我们打开了从未知道的中医学之门,让我知道我国的中医学原来是这样博大精深。最后,他还用我们学校的校训给全校师生做了首诗,鼓励我们为美好人生而奋斗,这堂课深受同学们的喜爱。翻看他的履历,他是从副处长这个职位开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平步青云,走向事业的巅峰。
可是,曾经博学多才的戴伟杰又是如何走上犯罪之路的呢?这要从他与行贿人叶某相识并第一次收受钱财说起。
2003年,时任重庆市药物研究所所长的戴伟杰因附属药厂的收购结识了重庆一家药业公司老总叶某。叶某想收购药厂,请戴伟杰帮忙协调,并在戴伟杰居住的小区门口送给他现金15万元。戴伟杰收受贿赂后,运用自己作为一把手的职权,帮助叶某以最优的价格收购了药厂。从此,戴伟杰与叶某成了朋友。一方面,戴伟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叶某铺平生意道路,另一方面,叶某也成为戴伟杰收受其他人贿赂的“代言人”。
经查,2002年9月至2015年5月,戴伟杰分别利用担任重庆市中医院院长、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等职务之便,接受14名行贿人的请托,为他人承接项目、获得项目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800余万元。
在我们第一次讯问时,戴伟杰表现出抗拒的态度,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可是,当我们将几十份他所签署的医院医药器械购销合同审批表等事实证据摆在他面前,并一一指出其辩解的漏洞与不合理之后,他的态度渐渐有了转变,抗拒变为了沉默。我知道,此时他的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于是,我们转变方式,与他拉起家常,谈谈他曾经的学识、过往和如果认罪服法、洗心革面之后的希望。渐渐地,戴伟杰放下了思想包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戴伟杰回忆道:“我从2002年开始走上主要领导岗位,2003年收叶某15万元是我收的第一笔钱。叶某也是我接触较多的第一个商人,当时觉得叶某这个人比较爽快。我收到钱之后觉得相当惊讶,心理也很矛盾。经过思想斗争,觉得只有两个人知晓,给钱收钱比较安全,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发现,所以就收下了。此后有段时间,我很紧张,后来发现没有问题也就心安理得了。现在想来,正是因为当时突破了抵制腐败的防线,我后来收钱也就变得习以为常了,抵制金钱腐蚀的能力完全丧失,钱越收越多,离正路越走越远。”
戴伟杰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我感慨万分,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今后遵纪守法,重新成为那个曾经的“他”。
(曹艺琳/讲述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彭静/整理)
(讲述人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二部检察官)